美国模式:可借鉴的与可吸取的(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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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17:07 《全球财经观察》杂志 | |||||||||
以加州为教训 美国电力市场化发端于佛罗里达州电力联合集团的实践,而加利福尼亚州则是美国电力市场化的先锋。加州模式可作为美国电力市场化的现代版本,具有相当的典型性。 1998年3月31日,加州电力市场正式运行,成为美国第一个允许电力用户选择发电商的州。在加州电力市场化模式中,用户可直接与发电商签订购电合同。而就在8年前的1990年,由于严厉的环保法及原油价格不断上升,加州的电价很高。为此民众要求改革,引入竞争以降低电价。同时,独立发电商(IPP)也想获得进入电力市场的机会。 加州政府顺应呼声,1996年,加州州长签署州议会法案“AB1890”。法案规定,建立独立系统运行机构,负责管理和调度加州输电系统,成立电力交易中心,为买卖电力服务,原有的三家垄断性电力公司必须通过电力交易中心买卖电力;1997年3月31日开始解除对电力市场的管制,并于一周年后实施竞争性电力市场运作。 然而从随后到来的2000年6月起,加州出现了二战以来从未有过的电力短缺,电价飞涨,时刻面临着断电的威胁。2000年6月至9月,加州政府发布了二级电力警报,号召用户节约用电,在2001年1月中旬到2月下旬,又发布了三级电力警报,进一步号召节约用电。最终,加州政府通过一系列强硬的行政措施之后,危机缓解了下来。 独立发电商是追逐利润的。2000年,石油输出国组织再次压产提价,同时天然气价格暴涨至15年来的最高位时,独立发电商卖掉作为发电原料的库存天然气,而不顾及由此可能造成加州的供电短缺。 发电出了危机,而输电的窘迫则是由来已久的。 垂直垄断被打破,“厂网分离”之后,利益出现了分化。在对发电业放松管制、关注电力生产的同时,电力输送的需求却被忽视了,对电网垄断的管制设计不能起到对电网投资的激励效应。一方面放开了上网电价,另一方面又限制住终端销售电价,且轻易不能提价,同发电业相比,输电业利润空间狭小,无利可图,对资本没有吸引力。资本更愿意流向电厂,而不是电网,由此造成电网逐年老化。电网企业面临生存压力,负债率高,资金来源不足,便没有力量也没有意愿去翻新设备。其后果,不仅使输电能力不足,且容易引发电力安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本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价格限定,却反而抑制了企业投资、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为缓解电力危机,加州政府不惜出资收购电厂电网,成立电力局,由政府完全控制全州电力的生产、输配和销售。在此过程中,加州政府走向了电力改革的反面。 《全球财经观察》杂志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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