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6日01:00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人社部印发通知显示,2016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6.5%左右。记者梳理发现,自2005年到2015年,除2006年增幅为23.7%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以10%左右幅度递增。此次调整幅度为何是6.5%左右?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考虑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三项原则。一些专家表示,通常而言养老金上调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不高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都属于合理区间。

  “过去连续11年由国家统一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并持续按10%的增幅调整,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特殊举措。”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2004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收入仅647元,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待遇水平差距较大,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因此,我国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以尽快提高其养老金水平。

  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养老金上调6.5%左右,主要基于统筹考虑养老金现有水平和物价指数(CPI)变动。过去三年,我国CPI一直保持在3%以内,6.5%左右的调整幅度可以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

  “调整养老金待遇分享发展成果,也需要参考经济增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等指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2015年GDP增幅为6.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在2014年下降到10%以下,由于增长总有极限,导致养老金提高比例相应下调。

  此外,养老金调整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不少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有的省份如果没有财政补贴当期甚至入不敷出。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尚未实现全国统筹,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或将导致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制度难以持续。

  “经过连年调整后,当前基本养老金基数已经明显提高。因此提高比例尽管有所下调,但具体增长的数额相较于往年而言,并不一定减少。”褚福灵说。

  编辑:戴玉玺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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