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刘陆 孟娜)“不动产登记与投融资专题论坛”24日在京举行。一些与会法律界专家、学者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立法、司法以及行政层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国政府应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主任赵晓谦在论坛上表示,统一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感,并且能够提高登记的公示和公信功能。
“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被提上议事日程,该制度间接带来的‘反腐’、‘稳定房市、楼市’等话题,都是社会所最为关注的。”赵晓谦说。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介绍,目前,中国尚未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中国进行不动产登记在多个部门。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门,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
“这样做不仅造成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繁杂,也容易造成登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或者相互矛盾。更为重要的是,不动产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这样多头登记直接制约着公示效果,对不动产物权变动、查询带了诸多不便。”青锋说。
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三大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之一,也是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统筹,计划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金融诉讼部高级合伙人杨慧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防范交易风险。国际通行惯例和成功做法,为中国不动产登记提供了重要借鉴。
来自政府、法院、高校以及相关企业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