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专家郝吉明:防治雾霾 减排是硬道理

2013年03月02日 04:43  人民网 

  时至3月,雾霾仍是社会热点。反复出现的雾霾,引起人们深入思考。

  今年1月、2月多次出现的雾霾,为何相对集中在中东部地区?防治雾霾,如何努力才能收到实效?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

  雾霾为何集中于中东部地区?

  污染物排放强度大,遭遇不利天气,造成雾霾集中出现,也表明产业布局过于集中

  “连续雾霾天气既有自然条件的原因,也有主观原因。”郝吉明告诉记者,从客观来说,1月份以来的天气形势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这段时期本来应该是南北气流很强的时段,但是当时风向转为由西向东,从经向气流转向纬向气流,而且气流变化不大,造成大气水平流动变弱。另一方面,由于前期强寒流的影响,在高空1000米左右形成逆温,导致大气垂直方向湍动也受到抑制。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加之空气湿度较大,给雾霾天气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从主观来看,这段时期是全年污染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最大的,因为除了原有工业、机动车排放之外,北方地区供暖排放巨大。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初,北方普遍非常寒冷,各地都加大力度供暖。除了北京等个别地区有条件采用清洁能源供热之外,很多地区还在使用燃煤取暖,而且清洁净化的能力也十分有限。

  “长期工业、机动车排放与短期高强度供暖排放叠加,遭遇异常天气,连续雾霾也就不足为怪了。”

  郝吉明认为,1月份雾霾最大面积一度超过150万平方公里,并且相对集中于我国中东部地区,反映了我国中东部排放强度高,产业布局过于集中的问题。

  最近几年,中东部一些地区燃煤总量持续增长,建筑面积也大幅增加。以北京为例,2005年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总体规划提出,2020年其人口总量要控制在1800万以内,而在去年底这个数字就突破了2000万,一些口径的统计甚至超过2300万。

  人口大量增加,直接带来能源的刚性需求。其他一些特大城市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一旦人口增加,中心城市的污染排放更加集中,直接导致雾霾出现的区域更集中、污染程度更严重。”郝吉明说。

  如何走出“靠天呼吸”的困局?

  减排是硬道理,应该重点从控制燃煤污染和机动车污染两方面入手

  “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从现在的情况看,只有在有利的天气条件下,我们才会获得较好的空气质量。要想走出‘蓝天靠风刮’、‘靠天呼吸’的困局,减排是硬道理。”郝吉明强调。

  郝吉明认为,减排的重点应该放在燃煤污染和机动车污染的控制上。燃煤是多种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燃煤不仅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而且排放大量颗粒物,是造成灰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看,我国煤炭消费占据能源消费比例过大的情况至少在2030年之前不会有根本性改变,因此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燃煤污染已经成为战略性任务。

  “国家已将煤炭消费总量作为红线写入规划,各地也将控制燃煤总量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抓手,这都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利好消息。但是一定要警惕个别地方的发展冲动,煤炭用量一旦攀升,下调的过程就很艰难。”郝吉明说。

  我国已经进入机动车快速增长期,每年机动车的增长速度与增加的绝对量都已位居全球第一。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已经占到空气污染物的20%—25%,而且还在不断上升。控制机动车污染要作为刚性任务来抓。

  郝吉明建议,机动车污染防治应当从三个方面推进。

  首先,改进城市交通规划。不仅要为城市公共交通创造条件,还要纠正目前挤占非机动道路等问题,加大非机动交通体系的建设力度,鼓励短程交通向自行车、步行等非机动交通转移,减少对汽车的依赖。

  其次,进一步推动机动车排放标准不断升级。北京已经开始实施京Ⅴ标准,国家层面也应该推动国Ⅳ、国Ⅴ等排放标准尽早实施,同时,对早期购买的高排放在用车辆,国家应以政策、经济手段加以引导,让高排放车早日从车队中消失。

  第三,进一步推进油品升级。燃油品质落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是目前机动车污染控制面临的大矛盾,国务院已经给出时间表,希望实施时间不要全国“一刀切”,污染严重地区要尽早实施。可以按照污染防控紧迫的次序,分时段推进,这有利于更好地全方位控制机动车污染。

  污染物减排难度有多大?

  现有污染物总量减少30%—50%,环境空气质量才能出现根本性好转

  “我们几乎每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都位居世界第一,而且由于排放相对集中于中东部地区,各种污染物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导致二次污染严重,这让减排的难度非常大。”郝吉明说。

  今年年初,环境保护部宣布去年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然而,大气环境质量却未得到有效改善。数字与质量为何总是“两张皮”?

  郝吉明认为,现阶段我国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四项指标中,与空气质量相关的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但“十二五”规划只是提出针对它们的总量减排目标,和空气质量改善没有直接联系。另外,虽然实现目前的目标已经付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由于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每年2%左右的减排量远远不能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要求。要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性好转,各种大气污染物可能都要在现在排放水平的基础上减排30%—50%,甚至更多。现实情况是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正在继续推进,因此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

  郝吉明认为,国家环保部门应制定政策,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推动各地区制定实施新标准的时间表,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不能搞“一刀切”。一些城市近期达标有困难,也要制定相应的改善时间表,比如北京,如果每个五年规划能削减污染物总量的15%,经过3个五年规划,就有可能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同时,要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从2000年以后,大气法没有修订,实际上从那时起我国大气污染的形势、特点都发生了重要的转化,比如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控区域污染,防控PM2.5等的污染,都需要法律的支持。“这次雾霾事件,更加突显修订这一法律的紧迫性。我得到的信息是,大气法的修订已经纳入2013年国家的修法计划。”郝吉明说。

  重污染天气怎样应急更有效?

  实施应急预案要有提前量,预案科学性有待提高,区域联防联控应强化

  雾霾导致严重空气污染时,北京等地启动了应急预案,比如停驶部分公务车、暂时关停污染企业等等。郝吉明认为,这些举措是一个进步,但其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一方面,各地只是关停了部分工业污染源、停驶了部分车辆,但实施这些应急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却没有认真考量。建议相关部门做好系统的科学研究,在污染天气发生时,关停哪些污染源,会产生怎样的效果,都应该有科学数据的支撑。同时,在应急方案实施后,进行相应的后续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决策,完善预案。

  另一方面,什么时候实施预案也要科学决策。不能在污染发生几天后才开始实施预案,而应该有一定的提前量,这样才能保证预案实施的效果。同时,实施应急措施也要区域联防联控。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北京以南的地区包括河北、山东、河南都是污染排放比较高的省份,这些地区实际上是连在一片的,大气是相通的,只有区域统一行动,才能保证减排效益的最大化,实施应急预案也是如此。

  他建议,在国家层面、法律层面,尽快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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