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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税收增长不应与GDP增长失衡

  □张敬伟

  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数据,今年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收入97309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税收收入85216.4亿元,同比增长24.7% 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极有可能以突破10万亿元规模,登上新的历史台阶。(14日《新华时政》)

  税收增长跑赢GDP增长,不是今年特有,而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现象。与之而来的,形成了国富民穷的尴尬局面,而这也成为中国社会结构不合理的典型情势。人们不由得发出这样的疑问:财政增收较快是否意味着税负加重?增收的财政究竟如何支出才合理?究竟该如何看待财政收入规模……

  这些看似宏大叙事的政策课题实质上牵系了微观民生的方方面面,因此不仅需要准确的答案,给民众释疑解惑,而且亟须执行上的破题,破解民生上的困境和难题。

  以财政征收和税负的关系论,公众不解的是:一是税收增幅大,税负自然要高,否则公共财政增收部分由何而来?二是既然公共财政增收,就应该反哺民生,实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目的。那么公众财产性收入、民生面临的热点难题,如医疗、社保和教育投入应该有很好的保障才是,而且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幅也该有明显的增长;关键是应该和税收增幅和GDP增幅保持平衡才是,但现实是GDP和公共财政增幅完全跑赢居民收入增幅。

  这很不正常,而且更让公众困扰的是,中国的宏观税负并不高,约在25%左右。按IMF出版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8)对2007年全部有数据的53个国家的宏观税负进行了计算。这53个国家宏观税负平均为39.9%,其中24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为45.3%,29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5.5%。按这一口径计算,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引资2010年8月24日《人民日报》)但《福布斯》杂志提供了另一组相反的数字,该杂志从2000年开始推出了“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的“痛苦只是”仅次于美国。

  按理说,中国的宏观税负数字不会出错,但《福布斯》杂志的“痛苦指数”更能引起民众的共鸣,国富民穷的现实似乎更能佐证《福布斯》的观点。

  内中缘由,只能说中国宏观税负的“不高”为公共服务的“低水平”所拉低,民生所期冀的,按照坊间的说法就是“上得起学”、“看得起病”和“养得起老”,而这恰恰体现了公民社会最朴实的民生理想,社会保障体系要健全而且须全覆盖,公共服务水平应该高质量。而这一切,则表现在“增收的财政究竟如何支出才合理?”上,扩大公共支出,投入民生工程,尤其是加大教育、医疗和社保投入,自然是公共财政规模越大越好。因此,低的宏观税负依靠高的民生投入才能发挥出其优越性来。否则,宏观税负尽管不高,但增收的公共财政投入没有转移到民生工程和提高公共服务层面,公众自然感受不到税负不高的好处,反而会品鉴到生活拮据的痛苦感。

  还有就是,公众所关心的税负,主要是直接税,譬如个人收入所得税,减一分就觉得实惠,增一分就意味着痛苦。这也正是公众对个税调整异常关心的主因。但目前我国的税种,直接税比例不高,间接税收入在总的税收规模里占了过半比例。间接税不直接向民众征收,但恰恰是无处不在的间接税(如增值税)提高了宏观税负。

  今年以来,包括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强调结构性减税,其实就是理顺税收结构,对不合理的税制进行改革,尤其是对不合理的间接税进行调整,然后辅以民生投入,才能彻底化解税负不高民生痛苦的尴尬,也才能破解税收增收跑赢GDP增长的民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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