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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借婚丧敛财岂能靠官员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07: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遏制借婚丧敛财岂能靠官员“报告”(公民论坛)

  安徽铜陵 张森林

  湖南浏阳市出台《关于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凡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书面报告制度,事前报告何种事宜、邀请范围、举办规模、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事后3日内再报告来客范围、举办规模、用车、收受钱物数量及明细等情况。(10月6日 山东商报)

  浏阳市为了遏制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现象,曾于去年8月出台“限桌令”,规定“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办酒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礼金礼品数额一般不超过200元”。现在又实行了“报告制”,其中对来客范围和收钱数量等的规定越来越细、越来越严。但效果究竟如何, 恐怕还得另当别论。

  倘若“限桌令”能够落实到位,再弄出个“报告制”显然多此一举。既然一些人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么化整为零,要么只做不说,甚至只收钱、少办或不办酒席,让“限桌令”形同虚设,那么,现在仅凭一纸规定,就能达到让他们如实报告收钱数量的目的吗?

  纵观那些犯事的贪官,当他们坐在台上之时,有几个曾经主动向组织上报告自己贪污了、受贿了?通过婚丧敛财,官员除非不做,做了就不会报告,这是最为浅显的道理。况且,宴席充其量只是一个掩人耳目的道具罢了,官员要是搞腐败,有没有道具其实并不重要,即便不办宴席,权钱交易照样可以进行。因此,“报告制”只能防君子而防不了小人,指望其遏制借婚丧敛财之举未免太天真。

  借婚丧敛财之所以屡禁不止,根子不在宴席,而在于缺少制约与监督的权力。如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让官员不能滥用权力;严厉惩治,对腐败实行零容忍,贪污受贿一元钱也要丢官,让官员不敢滥用权力,还会存在这种不正之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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