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曾曝光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大桥等4个路桥收费站超期收费等情况。虽然五部委正在清理公路不合理收费,但目前4个收费站仍旧照收。(6月21日《京华时报》) 媒体曝了光,部委在清理,但4个收费站钱照收,底气何来?
首先是违反成本太低。遍观媒体报道,我们没有看到高速公路的相关负责人因公路“三乱”现象被问责。谁造成了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显然,一些地方部门难辞其咎,收费公路就被称为一些地方的提款机、印钞机。
然后是一些地方为乱收费保驾护航。变违法为“合法”,或者大打政策的擦边球,是一些部门牟取利益的拿手好戏。
《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83.1%的人希望降低高速路的收费,保持其公益性。但寄希望于高速路保持公益性或者主动停止收费,无疑是与虎谋皮,一些地方部门本身就是最大的利益主体,他们会甘心放弃嘴中的肥肉吗?
毋庸讳言,“三乱”收费路,就是赤裸裸的腐败路。遏制“三乱”,必须上升到反腐败的高度,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晓东认为,除了建立常态审计制度外,还应建立问责机制。笔者认为,除此之外,还应当将治理“三乱”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之中,一旦发现阳奉阴违或者治理不力,应该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