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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68万过路费与我们的物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5日 04:05  新京报

  ■ 一周观察

  本周,河南平顶山一位因为偷逃过路费368万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新闻,引来了各界围观。

  围观的声音,可能让主审法官感到委屈,司法解释确实将套用假军牌逃费的行为定性为诈骗,刑法确实规定了诈骗罪的明确刑期,但这看似严丝合缝的判决,怎么就让公众感觉不公呢?

  问题出在368万的过路费上。仅仅8个月,仅仅赚了20万,但依法应该缴纳的过路费却高达368万,也就是说,如果不想办法避开过路费,辛辛苦苦8个月,不仅赚不到一分钱,还将赔上348万,这生意还怎么做?偷逃路费,难道成了维持生计必然的选择?

  无怪乎《中国经济周刊》曾做过这样的一条新闻标题“中国物流成本比美国高一倍,中小企业纷纷倒闭”,文章说据统计,在社会流通领域中,中国的物流成本占 GDP的比重近20%,而美国的比重是10%,比美国高出近一倍,结果是一些曾经看好中国市场的跨国企业因为物流成本太高而退出中国,国内最能容纳就业的中小企业更是举步维艰。

  危害不仅于此,尤其是在近期因为价格上涨而引发全社会关注物价的时刻。

  以进入北京蔬菜批发市场的菜价为例,今年价格上涨主要是运输流通环节成本过高造成的。一车30吨的萝卜,从河北拉过来,油费涨到了400多,货车进场费也比往年贵了几十元,还有垄断性的市场管理费甚至市场专营的袋子,层层加码的最后是菜价攀升、菜农还赚不到更多的钱。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承认,中国蔬菜在流通环节的成本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

  除了蔬菜,在其他各类普通货物的跨地区流通中,比如钢材、电子产品,都存在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甚至出现不超载、不逃费企业无以生存的局面。

  而各种流通成本中,尤其值得检讨的是行政原因导致的成本,比如本案中368万元的过路费,种种因为地方保护、管理垄断而造成的物流市场迂回运输偏多、运输周期长的成本,以及明目繁多的税费,如营业税、过桥费、管理费、入场费等等。

  网上有一个数据一直备受关注,说假如从广州开辆货车到北京的话,光是过路费就有1400元之多,还有人做统计,1公斤货物从上海运到纽约只需花费1.5元人民币,而从上海到贵州却需要花费6—8元人民币。

  各种显性、隐性的税费,最后都通过价格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结果是财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分配上更加失衡,国富民穷的局面无法改变,收入分配反向调节,民生改善更加艰难。

  回到本案,尽管法院已表态因为新证据出现而启动再审,但判决的不公正,更是启动再审的理由。即便在我们这样的成文法国家,判决也不是套用法条那么简单,还必须考虑犯罪情节、犯罪性质、危害后果以及公众普遍对正义的认同。

  在离谱的高收费下,偷逃过路费可能是为生计而作出的符合常情的无奈选择,所获之利也只有20万,这些都应该为法官在量刑时所考虑。

  本案与当年一审判无期后改判5年的“许霆案”,在舆论上所引起的反响如出一辙,也希望本案在各界关注下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小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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