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西安日报 :增加分红养家是央企应尽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 16: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瞿玉杰  

  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有媒体称,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提高的幅度从5%到30%不等。(11月4日《京华时报》)

  目前,针对央企上缴红利的征收办法,沿用的是2007年5月由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央企按行业分为三类,按不同比例征收红利:第一类为资源型企业,如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征收比例为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如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征收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等,暂缓三年上缴红利。而在国际上,国有企业分红比例一般为纯利润的1/3至2/3,最高的(如新加坡)甚至可以达到80%到90%。在有“大儿子养家”传统的我国,央企上缴红利比例过低,被公众形象地称为“大儿子不养家”。

  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央企上缴红利比例过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多项社会事业投入不足,特别是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仅占我国G D P的6%左右,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使得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成为压在民生头上的“三座大山”;另一方面,却是很多央企依靠垄断地位赚得暴利之后肆意自我分肥,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据报道,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职工不到全国职工总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却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令人沮丧的是,这种状况到如今不仅没有改观,收入分化反而呈逐步扩大之势。当此语境,国务院决定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实在是顺应民意的英明之举。

  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之后,如何使用央企上缴的红利再一次引起公众的关注。应当看到,自2007年国企分红以来,国企上缴红利的支出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资本性支出,即用于国企扩大再生产的支出;二是消费性支出,即用于国企改革成本的支出;三是社会保障等支出。这些支出中,公众能够直接受益的只有第三项支出,而这一项支出占国企上缴红利总支出的比重却非常小。小到什么程度呢?2009年9月1日的《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财政部专家陈少强的统计称:两年半来,国企上缴的相关红利1861.4亿元,只有不到1%的部分与社会保障有关。也就是说,央企上缴的红利,绝大部分又流回了央企,而公众却很少从中直接受益。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十二五”期间民富的宏伟蓝图。民富,让公众对明天充满无比美好的憧憬。为此,我们有理由期待央企上缴的红利更多地用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让央企真正承担起“大儿养家”的责任。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