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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中石油污染黄河必须依法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 01:51  时代周报

  中石油经陕西省华县的地下输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100多吨柴油经渭河进入黄河。1月3日,李克强副总理批示“严防污染进入黄河”。而1月4日报道称,河南巩义大桥以西的黄河水流段,监测值已超标。

  冷酷的事实是,污染已经造成,黄河流经河南省八个城市。其中,郑州和开封都以黄河水为饮用水源。

  中石油近年来事故不断。从重庆开县井喷到吉林双苯厂爆炸,均让人记忆犹新,心惊肉跳。特别是2005年吉化双苯厂爆炸,100多吨致癌物质流入松花江,祸及长达939公里的松花江沿岸居民。仅渔业一项损失就高达18亿元。但中石油只字不提赔偿二字,仅拿出区区500万小钱,“捐助”当地政府治污,厚颜无耻可见一斑。

  有人呼吁,中石油污染黄河,再次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惩不贷,理应依法赔偿—决不能因为是垄断国企,就恃宠而骄,凌驾于法律之上。呼吁入情入理,但结果却有待分晓,公众不妨拭目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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