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缘起

   最近颁布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方面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另一方面要从广东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力求精准落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所强调:“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要把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作为抓改革落地的重要方法。”那么,如何理解、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如何结合广东实际、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推进国企改革?本专栏特约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专家建言。

   突破关键环节深化国企改革

   黄 挺

   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战阶段,中央出台了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继续为当好排头兵发挥体制新优势,推动经济强省建设。当前的国企改革,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国企国资监管体制,让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经过30多年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已发生很大变化。当前国企改革的特点是综合配套,打攻坚战,难度不小,任重道远。

   要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的主体,市场要搞活,首先企业要活。搞活企业的关键是体制、机制。在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中间,政府处在矛盾主要方面,政府必须率先改革,切实转变职能。根据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政府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做好经济调节、市场调控,着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要大力改革审批制度,还权于企业,推动企业走进市场该是政府做的事情,要真正做到职能到位,不越位、不错位。

   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们是靠行政主管部门如婆婆般管理企业,管得过多过死。改革中我们成立了国资委[微博],作为政府特设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可是,我们的目的并没达到,企业除了“婆婆”,还多了一个“老板”,“老板”+“婆婆”管得更死,目前,国资委[微博]面临着“自我革命”。首先,要明确国有企业是属于全民的,全民都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国资委要从管企业转向管资产,其重点是管好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防止资本流失。国资委绝不能像过去行政主管部门一样,过多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要全面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但企业要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不能超越法律赋予企业的自主权,侵犯出资人和群众的权利。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继续探索共有资本组织形式

   产权是所有权的核心。国企改革首先要求产权清晰。原有国有企业产权既清晰又不清晰,主要问题是出资人不到位。处于多头管理,无人真正负责,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上世纪90年代,顺德先行先试,在全省大张旗鼓地开展企业产权改革,突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实现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推动了经济迅猛发展。

   要继续探索公有制实现的有效形式。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是由国有经济包打天下,也不是以私人企业为主体,而是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经济组织。要继续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以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鼓励发展企业集团,要大力推动企业调整重组,形成国有与非国有资本互相参股,多种经济混合。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混合经济,要按《公司法》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办事,不能用行政手段,行政命令。省直企业,广州、深圳都要进一步调整经济布局和结构,从实际出发,推动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把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当更大胆地采取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形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强企业内部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国企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

   当前,我省国有企业不管改制还是未改制,都要深化企业内部各项制度的改革。一是进一步推动公司制改革,鼓励企业改制上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二是根据党管干部和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原则,改革企业人事干部制度,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委任制、选任制,选聘制。董事会按市场化要求选聘职业经理人,不断增加从市场选聘的比例。三是处理好企业内部各种关系,要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重点是加强董事会建设,特别是选好董事长,要使董事会真正成为决策机构。要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要求,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处理好三大机构关系。

   坚持按劳分配兼顾社会公平,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防止贫富扩大

   国企改革要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既按劳分配,又体现社会公平。国有企业是属于全民的,绝不允许部门或私人侵占,国企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上缴利润,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效益预算制度,随着国企效益的提高,上缴利润也要逐年增加,国企经营效益要让企业所有者——全民得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推动社会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解决一个突出问题:防止贫富差距扩大,出现经济衰退。要完善差异薪酬分配办法,合理确定企业高管人员的年薪和奖励,特别要规范垄断企业的分配制度,破除企业领导“既当高官又拿多薪”。

   作者系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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