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媒体报道称,温州瑞安仙降街道中心位置的东河,迎来一批特殊的冬泳者:50多位胶鞋厂老板。这些老板曾是公众眼中的污染制造者,现在,他们想通过行动表明自己是治污的积极推动者。
当然,之所以有胶鞋厂老板集体下河之举,乃是因为他们背后有一个冬泳协会。令人不明白的是,这所有的老板们为何集体选择了一种让自己尴尬的方式。
尴尬者一:环保固然很重要,但是从利益本能出发,环保并不是多数民企老板的刚性需求。由此而言,报道中所表述的,“他们想通过行动表明自己是治污的积极推动者”,“他们的初衷是促进政府和群众更重视河流治污”,到底有多少可信之处,值得怀疑。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述也根本是一种错位。在治理中,处于积极推动地位的,永远不可能是曾经的排污者,而只能是政府的监管与法律的规定,同样也正是这种力量,才真正可能促进政府与群众更重视河流治污。
尴尬者二:按照报道所说,“游泳河段水面,现已没有明显的垃圾,也无异味,但还不是很干净:河水透明度不高,水面浮着一层淡淡的油污。”这段表述说明,这个河段明显并不适合游泳。到底这些老板们有多热爱冬泳,又有多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有多无视自己的感受,才能够奋起“跳河”?要在这里面建立起一种逻辑关系,实在不是那么容易。
有些事情,过犹不及。这则看起来特别具有正能量的新闻报道,并不能拿一般的常识予以理解,倒让人不禁臆测这样的一则消息,是不是一种新的政绩炒作。
如果真要用在大冬天下河游泳的方式来宣示并推动治污,那么还是请环保局长或相关官员们来做吧。这种政绩与那些胶鞋厂的老板们无关,他们更不需要。而假如50名鞋厂老板下河的背后,的确存在某种权力的推力,那么我除了承认权力的确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之外,也不得不认为这到底是不是一种侮辱式的动员。(2月19日《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