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首席评论员 沈彬
一个幼小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仅存活了74分钟。
12月17日10点31分,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一名足月男婴诞生,几分钟后医院按国家规定向他注射了乙肝疫苗,但孩子立即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11点45分,孩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孩子只活了74分钟。家长高度怀疑孩子的死亡,与被注射的深圳康泰生物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有关。
广东省疾控中心证实,到12月23日,该省共报告四例疑似接种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后死亡病例,而全国疑似“疫苗致死”病例已达七例。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全面叫停了康泰的乙肝疫苗。
对于婴儿的死亡,康泰公司祭出“偶合症”的解释,即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其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
按2005年6月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新生儿注射的乙肝疫苗,属国家免费,也是强制的一类疫苗。这是孩子的“人生第一针”,在孩子出生后几分钟就被注射,其安全性绝不容有丝毫瑕疵。一个正常的社会绝不允许将婴儿的生命安全,寄托于“低概率”的侥幸。
有关方面要彻底查清与疫苗有关的一系列死亡事故。
其实,新生儿在接受康泰公司的乙肝疫苗注射后的死亡事件,并不止于目前的七起。一篇医学论文称,仅海南省定安县2005年、2006年就发生了三起深圳康泰生产的乙肝疫苗的接种意外,其中2人死亡。当时海南疾控部门的结论是,注射疫苗“偶合”了新生儿维生素K1缺乏引发的出血症。如果人口只有31万的海南定安县,两年里有两名婴儿因此死亡,那么以康泰公司乙肝疫苗60%以上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估算,就全国而言,数字是否更为骇人?是否远远超过如今媒体报道的死亡七人的数字呢?
诚然,之前海南省疾控部门也做出了“偶合症”的结论,但如今集中爆发了新生儿接受疫苗注射后死亡事件,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紧急叫停,面对全社会的质疑,疾控部门是否应重新检视疫苗的安全性?是否还能听任其“偶合症”的解释?
其次,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乙肝疫苗生产企业,本应彰显其制药良心。然而,媒体调查发现,深圳瑞源达投资公司为其主要投资者;而深圳瑞源达的实际控制人杜伟民控制的另一疫苗生产厂家江苏延申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曾因造假,被国家药监局勒令停产。
江苏延申疫苗造假案曾被列为江苏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十大案例之首,法院判决江苏延申公司构成单位犯罪,公司被判处罚金300万元,总经理陈大羔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这样的公司居然未被彻底踢出疫苗市场,在官司未了结之前就已经复工。这样的“烂尾监管”让公众对疫苗的安全忧心。
此外,同样烂尾的还有2010年媒体曝光的山西疫苗事件。该事件中疫苗是否真的致病、致死尚有争议,但不争的事实是,皮包公司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打着“卫生部企业”的名义垄断山西全省疫苗市场。当年卫生部也认定山西“贴签疫苗”属违规行为,并承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但事件最后却不了了之。
深圳康泰出产的乙肝疫苗与新生儿死亡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的专业调查。专业的医学问题或有争议,毕竟医学是一门“遗憾的科学”。但疫苗监管完全可以做到雷厉风行,深究、彻查疫苗生产、采购、分配领域的猫腻,对造假者实施“终身禁入”。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目前在疫苗事件中已经有七名婴儿死亡,这严重挑战着社会平安的底线。乙肝疫苗疑云,不能重蹈之前“烂尾监管”的覆辙,必须重新统计近年与康泰公司乙肝疫苗有关的新生儿死亡案例,重新评估其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