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非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金融是经济发展运行的“血液”,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强强联合、深度对接,对于激发文化产业活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过程中,由于文化企业多为轻资产运营的创新型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具体说来有三大瓶颈问题,亟待改革突破。
首先,融资困难制约了文化企业成长。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中,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企业在成长初期组织形式比较松散,没有形成必要的市场规模和成熟的经营模式,尤其是文化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快、企业生存风险高,增加了金融机构介入的难度。而金融机构大多要求企业以房地产、大宗原材料、存货固定资产或实物资产等进行抵押,可文化企业主要投入以智力支出为主,企业拥有的普遍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在价值评估、权利归属、流动处置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金融机构理念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
其次,市场缺失阻滞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尚未完善,知识产权、文化人才等文化要素无法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实现更大程度的配置与交流,特别是质押担保等文化要素市场的缺失,导致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间的沟通衔接困难重重,优秀的文化人才无法在更加宽广的领域中施展才华,优秀的精品力作无法进行广泛的推广,阻滞了文化发展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第三,打造骨干文化企业缺乏有效手段。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非公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已渐成规模,一批大型民营文化企业崭露头角,丰富、活跃、繁荣了文化市场。但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对于非公资本进入有一定限制,也延缓了部分国有文化单位的发展步伐。特别是在打造骨干文化企业的过程中,国有文化单位占据了大量的优质资源,但受到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因素制约,缺乏社会资本的市场活力与有效的资本运作手段,改革迟缓、竞争力不强,整体上不利于国有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
2012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已超过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仅次于金融业。如何推动文化与金融这两个优势产业实现强强联合,成为北京市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新引擎?北京市文资办在成立后的短短一年多时间中,大胆探索,引导文化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初步形成了支撑首都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文化金融产业链条和金融服务环境。
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快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和金融的有效对接,打造几个平台,以推动首都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
打造文化投融资平台。推动文化与资本对接,努力打好“组合拳”,通过投入政府引导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为首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其中包括:成立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作为首都文化投融资平台及重大文化项目的实施运作主体;成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100亿元规模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对具有潜力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成立两家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需求;成立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担保公司,对文化企业贷款进行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合作建设针对中小文化企业融资的统贷平台,对文化企业实行绿色通道,优惠利率,统贷统批。
打造文化项目孵化平台。建设北京文化创新工场,汇聚文化信息流、金融信息流,在提供集约式空间服务的基础上,整合现有政府扶持、产业联盟、公共技术平台及专家顾问等公共资源,提供包括发展空间、投融资、公关、财务、法律服务在内的一系列专业服务,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针对性的阶梯式“贴身”服务,帮助企业突破发展中的各类瓶颈,帮助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打造文化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文化企业增强公信力、提升服务质量、推广信用产品。建立信用担保、信用评级、信用增进体系,充分发挥其在文化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评价和担保作用,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实现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打造文化要素配置平台。推动成立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为文化企业提供资产股权转让服务。利用中国艺术品交易中心、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等若干文化要素市场,合理配置文化产业资源。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探索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和交易体系,促进文化要素与资本有机融合。
同时,我们还将打造文化金融人才集聚平台和文化金融信息传播平台。坚持走融合式、内涵式、集约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加大力度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动产业资源合理配置,在更高起点上进一步提升首都文化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作者为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