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冯雅 丁玲娜)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刘伟就此解读表示,建设国家治理体系,核心是统一权责利。
刘伟说,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层面总的系统,这个治理体系的范围包含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更重要的是,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结构,实际上就是权利、责任和利益的统一。在改革当中,最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这三者之间的失衡。
如果说国家治理体系是一种治理结构,围绕权、责、利的协调管理所要求的一种制度安排的话,那国家治理能力就是指执行这种制度、落实这种制度的能力。
如何理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刘伟表示,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历史演进来说,要能解决当代中国的问题。国家的治理体系以及国家的治理能力,在制度安排和落实执行贯彻制度的能力上,这两方面要能适应当代社会中国和国际的发展,在中国现代化过程当中,解决中国目前面临最尖锐的矛盾和最深刻的挑战。
另一方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是开放性的,不仅要解决当代中国自身遇到的问题,还要看当代世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方面,有哪些普遍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治理能力方面有哪些基本的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际意义。
刘伟表示,我们国家在建设、管理、治理等各方面的规范性、科学性、系统性、法制化的标准、国际化的意义都会得到空前的提高。过去我们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可能有一些随意性、不规范性的地方,这一切将来慢慢都要纳入和适应真正的国家治理结构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当中。
刘伟说,经济体制改革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这次全会对经济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很多任务和要求,通过这种关系的调整,就是要解决权利、责任、利益的平衡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里面的权责利的关系究竟怎么去落实,要根据什么原则。刘伟强调,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政府和市场间的关系,真正在经济制度上、经济体制上,使得我们国家经济生活中的权责利的关系,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都能得到比较稳妥、协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