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刘雪松
农夫山泉旧案重告京华时报[微博],直言“时机成熟”,外加“证据新握”, 人们不用动脑子,都会联想到这个“时机”所指为何。为此有人断言,这注定又是一起新闻界的大事。
其实这个大事,并非因为农夫山泉半年之后提告京华时报而成为大事的。对于农夫山泉来说,上半年那场危机公关,不是大事,而是大难。来自京华时报的76篇批评报道,像子弹飞,枪枪打在农夫质量的生死命脉上。而对于一家媒体来说,持续28天以连续67个版面、76篇报道这么大规模的布阵、集中这么的大火力,摆出决一死战的气概,相信也是有备而来。
当初新闻界没当成大事,不是这事儿不大,而是这事儿乱,谁都难以理解这其中到底有多少深仇大恨。
一桶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到底有没有低于国家标准、是不是标准不如自来水,这么简单的认定,由一家媒体来监督、下结论,并且任由企业与媒体双方像掐架一样,在北京城里很没风度地相互指鼻子,这不是企业与媒体的不幸,而是法治的悲哀。
农夫山泉质量门事件一拖就是半年,无论对媒体的公信力,还是对企业的收益,都是一场人为的损耗。几乎所有的围观者都是凭感觉来判断谁对谁错,谁更有良心,这种荒唐的现象,正是缘于法治的“裁判”严重缺位。
一个只需用技术鉴定、用法律定论,就能分出青红皂白、谁是谁非的事件,企业苦苦不能寻,只能凭借一个成熟的“时机”,才有底气直起腰来说话,由此就能掂出法治环境的好坏。
这次,中枪无数、还没趴下的农夫山泉,看上去挟的是中联重科强势维权的成功之势,实际上挟的是法治对“无冕之王”不再含糊的用力之势。此中暗含的一个期待是,中联重科能赢,我也就应该能赢。
这注定不只是新闻界的一件大事。当监督与被监督的其中一方扣动了扳机,它注定了这场冲突不可能走到双赢的谈判桌上来。如果这种战斗能够调和,那么,对于企业和媒体来说,双赢就是一场黑色交易,是要挟与暗箱的妥协,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利益,伤害的是法治的尊严。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推出来的时候,就是将质量的生命线,端到了监督的枪口之下。对于媒体来说,监督的枪口托起来的那一刻,既要顾及枪法精准,又要经得起法治和历史的检验。当枪声响起,子弹飞出,媒体的身体,便已暴露在受众和企业的视线之中。
无论谁输谁赢,都不应该改变双方任何一方对于社会责任的担当,对法治的担当。
法治的框架下,既不应该有不同企业的权轻权重,也不应该有逍遥法外的无冕之王,只有法与非法之分。法治的框架下,法与非法,既不应该有时机之分,也不应该有蝴蝶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