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江国成 安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宣布自25日零时起下调汽、柴油价格。这是自发展改革委3月26日宣布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以来首次到点(时间窗口)后迅速调整。
新机制的完善是近年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凝聚共识后制定的。作为新一届政府就任后出台的首个重要经济改革举措,新机制使高度依赖进口石油的我国能更为灵敏地传递市场价格信号。
发展改革委3月26日出台新机制时承诺:“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严格按照规定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4月10日是新机制运行以来的首个调价窗口,但因变化幅度未达到50元/吨而搁浅,新一轮计价周期的调价窗口顺延至4月24日。
相比之下,按照旧机制,此次油价下调要推迟至少12个工作日以后,并有可能不调整。
原机制规定,成品油调价周期为连续22个工作日,同时,油价调整还必须满足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幅度达到4%的条件。如果在这个周期的最后几天,国际市场油价因某种原因暴涨,整个周期平均价格波动有可能达不到4%的调幅要求,那么,国内汽、柴油价格就不会调整。
新机制还有效地抑制了国内外市场的投机行为。
由于调价周期缩短一半以上,有关部门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等措施,这就有效增加了国际投机资本操控部分油种期货价格的难度。同时,精确测算价格难度增大,也抑制了国内一些油品经销商囤积成品油赚差价的投机现象,有利于保障供应,减少投机造成的供不应求现象。
可以预期的是,今后油价频繁调整将成为常态,非市场因素的影响将大为减少。
过去,为了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或回避重要节假日等原因,国内油价调整会推迟或减少调价幅度。人们对相关部门的这种“好心”似乎并不领情,屡屡发出“跟涨不跟跌”的质疑。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实践表明,面对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要顺应民意,问计于民,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