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杨宇[微博]
据今日媒体报道,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我们认为,本次发改委针对茅台、五粮液的处罚具有法律依据,但此前一度存在争议,根据《反垄断法》十四条,“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以及“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均被认为构成了垄断协议。当然,《反垄断法》第十五条也提到,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施专业分工的情形,不适用反垄断法十四条的规定。很明显,此次针对茅台五粮液的处罚,并没有适用十五条统一产品规格标准等豁免情况。
从处罚金额来看,《反垄断法》规定可按违法经营者“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作处罚,此次对于两公司处以销售额1%的罚款,虽然是下限,也达到4.49亿元,数额不低,当然相对于两家公司的规模来说罚款的直接影响有限。
我们认为,短期内相关企业将会整改营销政策,限制终端价格的现象将得到明显遏制。但从近期的销售数据来看,受到限制公务消费等影响,整个高端白酒行业相当低迷。即使没有本次触发,我们认为茅台五粮液的保价策略也很难完全实施,强行保价甚至可能失去更大的市场份额。
此外,如果未来茅台、五粮液价格进一步下挫,二线高端品牌将同样受到冲击,甚至影响更大。
部分投资者担心,茅台五粮液的保价措施将失效,未来价格体系会出现较为混乱的局面,我们认为,从长期看,企业仍然有腾挪空间,不排除相关企业针对相关法律,设计出尽量维护自身利益的解决方案:比如改限价为指导价,不直接处罚违反指导价的经销商等,变处罚为激励等措施,同时改变名义上的强硬姿态,在市场好转之后,价格体系仍然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维持。事实上,很多外企高端品牌在中国正是采取这样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