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评论:油品升级定价需要充分博弈

2013年02月08日 07:04  法制日报 微博

  张枫逸

  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6日决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会议明确了我国油品质量升级的时间表,并指出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2月7日《新京报》)。

  1月份以来,我国大范围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引发社会对油品质量升级的关注。而成品油质量升级由谁“埋单”更是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一方面,油企人士大倒苦水,称油品升级成本或超500亿元,自己无力承担;另一方面,消费者忧心忡忡,为自己会否成为油品升级的“冤大头”而焦虑。如今,“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油品升级原则尘埃落定,为这一争论画上了一个句号。

  应该说,这一原则明确了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共同承担的理念,符合国际惯例,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决策理性。不过,目前这一定价原则仍是粗线条的,还需进一步细化,厘清三方责任,避免分担失当。

  首先,要先查成本再谈补偿。环境问题具有公共属性,政府适当补偿油品升级具有合理性。不过,要做到“合理补偿”,其前提就是摸清必要成本。油品升级不能成为石油巨头狮子大开口的借口,有关部门必须深入调查,查实升级究竟增加了多少成本,从而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其次,优质优价勿忘责任。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产品品质提高了,价格跟着上涨无可厚非,但油品升级并不能简单适用于“价值决定价格”原则。对于石油巨头来说,其作为市场主体,有义务通过技术进步、优化管理来部分消化升级成本;作为社会成员,制造更清洁的能源也是其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此外,公众分担量力而行。“谁污染谁付费”是环保上的通行法则。消费者在享受油品升级带来好处的同时,确有必要为尾气污染承担一定责任。只是,这种承担必须根据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而定。

  细化油品升级定价原则,其实质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对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把三方召集起来进行听证,公开相关成本,明确各方责任,厘清分摊比例,避免油品升级成为一本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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