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旭 朱菲娜
1月29日,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举办,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百位县委书记、县长与到会的专家学者共聚人民大会堂,共同商讨新型城镇化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之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在分论坛上表示,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一部分,建设美丽乡村应包含自然环境美、人居环境好、老百姓生活富裕三个条件。参照国际经验,美丽乡村建设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村生产建设,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治理。第二阶段是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包括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安全饮水等。第三阶段是农村的环境治理,处理好垃圾和污水排放。第四阶段才是美丽乡村。 “欧美、日本都进入第四阶段,我国正处于第二阶段中期。 ”
事实上,在过去二三十年中,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重大成就。最新数据显示,按照常住人口计算,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2.57%。然而,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工农差距的问题一直存在,发展质量低、社会管理落后等问题突出。如果到河南、甘肃等落后的农村地区走一走、看一看,就会感觉城镇化率的数字是“苍白”的。
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应总结经验、吸取前期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教训,更加注重发展质量。
在笔者看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同美丽乡村建设一样,应循序渐进,不能为了追求目标任务而大干快上。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城镇化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已成为共识,各地都在谋划自己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笔者认为,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来看,应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统筹发展。第一个阶段是选择经济发展条件好、有一定基础的地区,比如浙江安吉、河南舞钢、甘肃嘉峪关等,鼓励他们率先发展,就像当初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样,允许这些地区率先实现新型城镇化。当然,这些地区或是工业基础雄厚,或是某些地方做得比较超前,具有不可复制性。第二阶段是在东、中、西部地区各选取一些县 (县级市)、地级市,作为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地区,结合国家的扶持政策和当地实际发展情况,打造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样板和示范地区,为其他同类地区提供借鉴。第三阶段是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总结前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有规模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有特色的新型城镇群。第四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铺开,在这个阶段,国家应照顾到边远、贫困落后地区,给予更多的扶持政策和资金,使广大农村群众充分享受到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成果。
总之,新型城镇化建设不能一窝蜂,也不能相互攀比,否则,一味地把农民往县城、中心镇赶,而不及时考虑农民进城之后的问题,如农民就业、公共服务提供等,新型城镇化建设只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