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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河南地产新政有创新但不值得全效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7日 13:00  中国经济时报微博

  ■本报记者 唐福勇

  25日,河南房地产新政一出台,就引来了全国广泛关注。

  河南地产新政属于又一次放松房地产的微调?是又一次试探中央楼市调控底线?是否会被高层再次叫停?种种猜测都涌向了河南省刚出台的新政。

  在记者看来,河南省这次房地产新政有些不同于此前一些地方被叫停和未被叫停的做法。虽然在某些方面已经站在了中央房地产调控的红线处,但并未突破,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创新意义。比如,对购房者首套房贷利率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的原则,这恰恰是央行前不久重申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达七折的底线。因此,河南省的做法等于是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将这一优惠的底线与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告诉百姓。

  在这个优惠政策里,可以发现,最终是否会以七折的底线来发放首套房贷的权利仍在于各大银行,工行在河南的分支机构人士就表示,“目前,按揭贷款最多只能做到基准利率下浮10%。”因此,河南的新政只表明地方政府支持并鼓励银行对首套房贷利率给予最低底线的优惠。

  此外,对“认房不认贷”的新定义,也具有一些创新意义。虽然与“认房又认贷”相比是放宽了尺寸,但并非根本改变,即仍以名下是否只有一套房为基准。创新之意在于对以前买过房但目前名下无房 (已经卖掉)的购房者同样给予优惠购房利率。比如购房者原先在广州工作,买过一套房,后工作调至河南,将广州的房子卖了后,在河南买房时可以享受首套房贷的优惠利率。这并不违背刚性需求与自住首套房的底线。

  其次,这次河南出台的地产新政是多部门配合商讨的结果,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表明,这是河南省各部门统一认识后的态度。这与此前一些地方由单个部门实施优惠措施不一样。而且,由于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的参与,可以认为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是向上征求了央行和银监会意见的。

  尽管河南地产新政看似有一定创新意义,但并不代表这种新政值得在各地推广。

  其原因在于,这一新政在一些方面的确存在放松楼市调控的事实,比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资质和市场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并且还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不低于20%执行;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原贷款额度的15%,且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 (含)以下首套自住房,首付房款比例下调至不低于20%。

  这意味着首付两成的首套房贷优惠再次回来。而这一比例此前仅在2008年年底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短暂使用过,当前将首付比例降低,对于房地产信贷与风险而言,都会有所上升,也意味着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承担更多的房地产市场风险。从这个意义而言,河南地产新政中的某些做法并不值得在当下效仿或推广,甚至中央高层及央行、银监会等部委可以进行相应的内部约束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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