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与工众网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农民工就业趋势报告》指出,农民工就业“短工化”趋势愈演愈烈,农民工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时间不到2年。报告称,农民工离开原工作的最主要原因是在用工单位提升有限,对公司条件不满意。
首先必须正视的是,农民工“短工化”,折射出了他们的多重诉求,比如情感归属、社会认同、相关待遇等。至于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问题,只是引发农民工频繁跳槽、就业“短工化”的导火索罢了。可见,这是个社会性问题,仅靠企业去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薪酬待遇,难以遏制“短工化”的异动趋向。也就是说,农民工就业“短工化”,倒逼的是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长效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为了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适应社会,首先,在提高农民工的薪酬待遇,适当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的同时,加快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打击恶意欠薪、工作环境恶劣等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其二,要让农民工有归属感,竭力解决他们进城后的住房问题,放宽农民工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许那些在城里工作一定年限、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农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推进用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住房;完善农民工进城后医疗保障,探索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衔接问题的解决之道,避免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
其三,要稳步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入户;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及其子女受教育问题,确保各地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重视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文化生活和情感归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使农民工劳动更加体面,生活更有尊严;积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将在城市积累的资金和工作经验投身到创业实践中去。
近年来连续出现的“用工荒”现象,也提醒地方政府,尽快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比如,建立健全就业帮扶制度和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和外来人员在就医、子女就学、廉租房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争议处置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的联动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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