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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存款保险制度意指利率市场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7日 16:52  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春雨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将择机推出,并且,央行研究局人士也表示,该制度有望在一部分小型商业银行、城商行等金融机构试行。1月16日,中金公司亦发布研报认为,2012年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可能性较大。

  并且,中金公司发布这份研报的分析师毛军华还认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意指利率市场化,若存款保险制度得以推行,这意味着利率市场化已经箭在弦上。

  中金公司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条件。

  周小川归纳的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条件中提到,“要有一个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竞争首先一个条件是要有财务硬约束,而不是软约束”。他还特别强调“特别是我国,优胜劣汰的市场退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市场约束并不是十分有效,对存款人的隐性担保还普遍存在。”利率市场化会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并加大银行,尤其是存款基础较为薄弱的中小银行的经营风险,经济周期下行拐点出现后这种风险将被快速放大,因此亟需同步或提前建设存款保险制度。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转变了此前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态度,也是加速落实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个条件。

  建行党委书记王洪章表示,“建行对这项政策持非常欢迎的态度。”事实上,中国商业银行实际上是以国家信用为后盾的隐形存款担保来运行的,存款人并不担心国有商业银行出现支付风险导致其存款发生损失。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对存款保险制度态度消极。但近期,出于对防范金融体系风险从小银行扩散至大银行等因素的考虑,四大国有银行明显释放出了不反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信号。

  事实上,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已经酝酿了接近20 年。1993 年12 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1997 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和筹建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构。2004 年,央行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对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论证,提出了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2005 年4 月,人民银行对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结构进行了详细的抽样调查,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同时,征求并吸纳了主要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意见。

  中金公司认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类似于香港的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包含强制性、风险差别费率、限额保险综合等特点。

  中金认为,中国实行的风险差别费率可能与香港接近,国有大银行约为万分之五,股份制银行约为万分之八。并且,中国应采纳限额保险的方案。目前中国人均存款为6.2 万,则合理的最高赔付限额约为20 万。

  中金公司根据静态测算得出,在开始五年内,实施存款保险将每年影响银行净利润约1 %,其中对中小银行影响相对较大;而在5 年后,对净利润的影响为0.2%。从监管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发展成为央行对银行加强的重要监管工具。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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