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牛其昌
“法院既然对此立案了,我们可以认为起诉工作又迈进了一小步,然而这看上去更像是司法机关在当前舆论压力下的‘缓兵之计’。进入审理阶段后,法院依然有可能驳回上诉,漫长且不可预料的审理过程才刚刚开始。”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正式受理因“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案。得知这一消息后,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经济导报记者表达了上述观点。
索赔首案立案
2011年6月,渤海湾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造成山东烟台、河北乐亭等地扇贝大面积死亡,养殖户损失惨重。就在2011年的收官阶段,索赔遥遥无期的养殖户和公益律师团终于迎来了一丝转机,天津海事法院已于当年12月30日受理了因“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案,这成为渤海湾溢油索赔的第一案。
据了解,此次受理的案件是一起由29名养殖户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损害赔偿案。截至目前,天津海事法院共收到两起因“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发的养殖户损害赔偿纠纷起诉材料。除该案外,2011年12月20日,天津海事法院还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河北乐亭107名养殖户状告康菲溢油污染一案,要求原告再补充材料,提供鉴定报告和国家海洋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青岛海事法院“沉默”到底?
“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绝不会让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告状无门。”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李秀杰对外表示,此次天津海事法院受理29名养殖户的起诉是基于对29名原告身份逐一核实后,依法作出的决定。
他解释道,由于两起索赔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材料也比较多,比一般案件的情况复杂。审核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当事人起诉所必要的初步证据材料需要耗费较多时间,法院因而适当延长了立案审查的期限。
2011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对外表示,目前正在对另一起涉及107名养殖户起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损害赔偿案的原告身份进行逐一核对,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同样可以立案。
与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青岛海事法院的“沉默”。
“2011年11月24日,我们就与青岛海事法院电话联系过,确认法院此前一天就已经收到了我们寄送的起诉书。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至今都没得到法院的任何答复。”贾方义有些气愤地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书之后,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即使不符合起诉条件,也应及时通知原告理由,而“沉默”本身就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由于此前法院表示,此案需要逐级上报、领导商量,我认为此次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此案,一定是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的结果。在这样的导向下,此案被受理或许将成为所有污染索赔案件的一个参考,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关注青岛海事法院的动向。”贾方义告诉导报记者。
立案只是“缓兵之计”?
2011年12月16日,康菲一改之前“道歉认错”的态度,绝口否认污染事实。此言一出,国内舆论哗然,除了谴责康菲公司出尔反尔,人们更多地将指责的矛头对准了不作为的司法部门。
面对媒体对于司法不作为的大量批评及公益律师团提出的赴美诉讼,在舆论炮轰下,天津海事法院突然在年尾受理29名养殖户的起诉,的确耐人寻味。贾方义直呼这看上去更像是司法机关的“缓兵之计”。
“不能排除这是司法机关在舆论压力下的一次‘技术性诉讼’,至于真实情况如何,我感觉有点蹊跷。”贾方义说,他也是刚刚通过网络才得知这一诉讼被首先立案,而之前还从未听说过有29户渔民在2011年12月7日提起过赔偿诉讼。
随后通过查阅相关信息,导报记者发现,除2011年12月13日107位渔民向康菲索赔4.9亿余元之外,2011年12月7日前后并没有相关起诉情况公之于众。
“在立案阶段,法院会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在审理阶段法院同样可以通过裁定驳回诉讼。所以说立案只是说在程序上迈出了一小步,具体赔偿情况怎么样,能否持续下去,仍将面临许许多多不可预知的情况。”
贾方义直言,此次立案或许能在在“技术上”缓和各方的批评,但不可能使这样重大的污染事件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渤海湾的索赔工作是一个艰难且漫长的过程,除了天津海事法院,政府应该站出来,国家海洋局也应该站出来,各地法院都应该站出来,一同追究肇事者。
谈及下一步的起诉工作,贾方义表示,会继续关注国内的立案情况,同时不会放弃继续寻求赴美起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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