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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康菲无门是谁之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4日 13:17  大连晚报微博

  本报记者 张兮兮

  [事件]

  律师赵京慰12日披露,107位渔民将于13日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渤海湾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纷纷扰扰的康菲漏油事件,在经历大半年的瞒报、发酵和爆发之后,近期似乎进入了一个冰冻期。在这一出损害我国渔业利益破坏环境的闹剧里,我们看到了形形色色的嘴脸——康菲公司仗钱依势的无赖,有关职能部门的无能和愚蠢,令国人每每论及,在愤懑之后透出的是深深的无奈——而如今我们更加无奈的是,虽然暂且不知此番天津诉讼是否成功,但是溯往总结,民间对康菲的索赔诉讼,无论是公益诉讼还是民事诉讼,中国各级法院尚未受理任何一桩。起诉康菲无门的尴尬,羞耻了谁? 漏油事件发生之后,先是河北乐亭渔民提起民事诉讼被驳回,然后12月1日山东烟台市扇贝养殖户起诉康菲一案受理期限已过,青岛海事法院根本不立案。法院的“沉默”造成了中国法治在康菲漏油问题上出现了失语。这是民间索赔的状况,在官方方面更是迟迟没有实质行动,官方对康菲的惩罚几个月来丝毫未有进展,虽然有消息称国家海洋局、农业部渔业局已制定了初步索赔方案,但方案长期处于“初步”的阶段停滞不前。何时正式起诉康菲,根本没有时间表。而在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暧昧的态度下,康菲更显现出了“外企”在中国特有优越性的傲慢——康菲几次宣布漏点成功堵住之后又被揭在继续漏油,他们曾宣布要成立用于赔偿和环境治理的两个渤海湾基金迄今也毫无进展,其所谓的诚恳道歉完全变成了口头游戏。

  很容易有人拿中国处理康菲事故之慢,与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美国政府处置之快,来做对比以质问官方。国家海洋局给出的解释称,两事件的溢油规模不能类比,墨西哥湾要大得多;美国是发达国家,法治较为健全。然而,2011年11月上旬,巴西也发生海上溢油事故,但事发不到半个月,巴西环境协会对溢油的美国大型石油公司雪佛龙开出2750万美元的罚单,这是该机构对此类事件的处罚上限,巴西官方还对外宣称这仅是惩罚的开始。论污染程度,巴西溢油明显小于渤海溢油,论国力和法治建设,巴西明显输于我国,但是在巴西和美国果断处置漏油事件的速度面前,我们所谓“规模”所谓“发达”的论调,无疑都是那么苍白无力,无疑都是自打耳光。

  跟美国比,我们像个小学生,跟巴西比,我们却更像一个笑话——根据媒体报道,12月2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的环境公益诉讼中美研讨会上,与会部分学者和法律人士讨论了一种新的可能方案:到美国起诉康菲石油!在这项方案的背后,是媒体报道过的环渤海省市众多养殖户和渔民,因漏油事件导致的可能达10亿元以上的直接惊人经济损失,和因漏油导致的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生态恢复的环境破坏。“到美国起诉康菲石油”最直接的因素是:在国内通过法律程序向康菲索赔根本遥遥无期,已经成为中国法治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实法治是可以补充和完善的,关键在于我们的行政官方是否有自剖职能懦弱的魄力,是否有自斩利益纠葛的勇气?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国民和国家的权益都保护不了,请问这不是耻辱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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