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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许小年(微博)今日在微博评论财政部允许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自行发债时表示有三个疑问需要梳理。
许小年称:“1.地方政府发债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项重大变化,未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立法程序上似有不妥。2.发行额度应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由地方人大而不是国务院批准。3.地方债的偿还若由中央财政担保,会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借的冲动强,还的责任弱,埋下债务危机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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