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
近日,国务院集中出台了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六条金融措施和3项财税政策措施,以改善小微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及减轻小微型企业税收负担。政策的出台有其特定的背景。近期,温州等地的民间借贷引发了部分中小企业债务危机,以及由此带来的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等连锁反应,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的情况下,一个区域的经济金融行为,容易引起“蝴蝶效应”。总体来看,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及时的,也是具有较强针对性的。
众所周知,小微企业处于企业的底层,数量众多,对于吸纳就业、补充经济均衡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其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属于企业中的“弱势群体”。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分析,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属于需要呵护、培育的一类群体,带有明显的草根经济特征,在主流经济中处于边缘化。
此次出台的政策,具有明显的定向扶持的特点,方向明确、政策清晰。支持的重点不再是以前笼统提到的中小企业,因为中小企业占到了全国企业总量的99%,范围宽泛,缺乏针对性。在当前信贷紧缩的形势下,由于贷款总量约束以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配给行为,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银行贷款有限,资金供给不足和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给民间借贷带来了空间,但同时也潜藏了大量风险。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九项措施既有税收方面的 “减法”,也有贷款速度和贷款数量、准入门槛等方面的“加法”。这些措施改善了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有利于未来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体系,并至少会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一是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将会切实降低。提高了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适用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这些措施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负,改善其经营环境。此外,对于金融机构采取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解决小企业 “融资难”,解决小企业“融资贵”,切实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将逐步拓宽。除了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落实“两个不低于”扩大贷款投放外,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小型微型企业股权质押、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获得资金支持,资金紧张问题将能够得到有效缓解。
三是调动金融机构对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积级性。这项鼓励措施对银行将有明显激励效果。对于国有大行而言,本身网点较多可以继续发挥优势对小企业加大贷款力度,对于其他商业银行或者城商行而言,也将更加重视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对达到要求的小型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等,将对金融机构调整客户结构形成正向激励,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额度和比例。另外,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的措施有利于金融机构树立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风险管理理念,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小微企业信贷人员问责压力。
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必须制定和完善税收、融资和管理等多方面政策。从长远来看,政策还需要再“给力”,在资金供给方面,除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外,还要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民间金融真正“阳光化”。从多个层面增加企业资金供给,促进资金市场的供给平衡,从而真正地推进利率市场化。同时,在给小微企业“输血”的同时还要增强其“造血”功能,建立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小微企业也要持续改进自身财务管理、提高运营的规范化水平。
全球耀眼的苹果电脑公司当年也是从乔布期家里的车库中走出来的。小微企业关系到百姓的就业、经济的增长以及中国制造的创新,并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的力量。也期望着更多中国的小微企业能够在政策的扶持下,立足自身,茁壮成长起来,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大未来。
(作者系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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