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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伪造了47号公告 还原假公告出台及传播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 11:15  舜网-济南日报

  盼望着少扣点税的人们白激动了一个周末。

  几天来,让各大媒体煞有介事、解读频频的国税总局“47号公告”,竟然是个伪造的假货。15日,国税总局官方网站上两行半的简短声明称,这份文件和解读稿是有人盗用国税总局的名义伪造的。

  一份伪造的官方文件如何堂而皇之地登上包括新华网和央视在内的权威媒体?一个影响如此之大、牵涉如此之广的“假货”为何两天之后才获得澄清?究竟什么人出于何种目的伪造了这份文件?……一连串的疑问绝不是这两行零12个字的声明能够回答清楚的。

  涉事网站声明

  承认编辑制度有漏洞

  针对媒体称中国会计视野网是最早发布伪造“47号公告”的网站,该网站16日上午紧急发表声明。

  该声明称“12日(上周五)11时7分,来自税屋网站的中国会计视野网友shaofd在视野论坛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当天13时59分,中国会计视野网将该法规收录入网站的法规库栏目,但考虑对来源的不确定以及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的广泛质疑,该法规于13日18时21分予以了删除。该声明还承认,他们的编辑制度存在漏洞,对来源存有疑虑的内容把关不严,同时向各位读者、社会公众及税务总局表示道歉。

  综合《新京报》、《法制晚报》

  忽悠过程

  8月12日

  两专业会计网站发布公告全文

  记者搜索发现,首次发布“47号公告”的,是一家专业会计网站——— 中国会计视野网。该网站在8月12日即发布了“47号公告”全文,随后另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华会计网校”也发布了同样内容。

  8月13日

  广州日报首报 新华社“解读”

  纸媒中首家报道“47号公告”的是《广州日报》,该报在8月13日即刊发了《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并对该公告进行了详尽解读。

  新华社在8月13日刊发了《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问题》一文。该文中,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以在某一公司工作的韩先生举例,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8月14日

  央视举例 如何避免“多劳少得”

  当日,新华社发布了《国税总局明确企业派发红股计税方式》一文,刊发了国税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纳税人一次取得各种名目奖金,可分摊到12个月中计税。一般应将全部奖金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合并计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可采取以月份所属奖金加当月工资、薪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全部奖金,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按上述方法计算无应纳税所得额的,免予征税。

  14日,央视财经频道播出了《年终奖计税调整避免“多劳少得”》,并在新闻频道进行同题报道,每个报道都用具体举例的方式计算这一举措将如何避免“多劳少得”。因为和老百姓的钱包息息相关,消息一出,国内众多媒体纷纷以《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为题进行了大量报道。

  8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辟谣

  国家税务总局15日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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