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作为资产规模居广东首位的国有企业,广东交通集团面对媒体曝光和车主质疑,回应得好霸道:我是经营性公路,即使早就收回成本了,也仍可以继续保持高价收费;高速路不高速不是减少收费的理由,暴利不暴利更与公众无关,没有义务对外公布盈利数据。想想看,这可是在五部委清理收费公路备受关注的时刻,广东交通集团尚且如此霸道回应舆论质疑,可想而知,他们并不把五部委的清理行动真正放在眼里。
广深高速从1997年开始收费,核准收费期限30年,现在收费期刚过一半,收费总额已经是投资的近三倍,等到广深高速收费届满,那将是一个怎样的暴利数字呢?难怪媒体公布的三大暴利行业,收费公路已然甩开房地产跃居第一。可是,如果高速公路不管怎样的暴利,不管怎样的车速,都可继续按原价收费至期满,交易的公平性何在?在广大车主看来,“收回成本也可收费”的叫嚣,无异于公开宣扬高速公路上的抢劫有理。
广深高速的傲慢,给五部委清理行动敲响了一记警钟:收费公路的既得利益附着之多,恐怕根本不亚于房地产,要想真正让清理行动不走过场,绝对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此外,广深高速的傲慢,还指向了清理行动的一处空白:仅仅清理违规收费站是不够的,更为普遍的情况是,收费金额与投资金额严重不成比例,收费暴利得不到应有的遏制,收费毫无公平性可言。
所以说,我们不仅要取缔违规收费站,更要降低高企的高速公路收费价格。像广深高速这样,暴利如此明显,却既不征收暴利税,也不缩短收费年限降低收费标准,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某种意义上,高速公路暴利收费的大量存在,戳中的是监管部门疏于管理的软肋——为了确保收费公路的收费公平,监管部门对于收费公路的管理,不应该继续“粗放到年”,而是应该“精细到分”。
意思就是,每一条收费公路,都要有一本核算清晰、经过审计而且完全对外公开的明白账,修筑成本是多少、贷款成本是多少、运营成本又是多少,每年的实际收费情况怎样,年年审计年年核对,一旦还清成本并保证合理微利就必须停止收费。监管部门不能只是凭空制定一个收费年限就从此放手不管,而应该基于公众利益对其收费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分毫必争。
只要还叫公路,就不能不讲公益性,而只讲暴利有理。广东交通集团这样的国有企业,叫嚣“没有义务对社会公开经营数据”是讲不通的。对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收费情况分别制定并及时更新,不高速的高速公路要降费,暴利的高速公路也要降费,这些都是交易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