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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为民:房价高并不等于泡沫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4日 15:22  《理财周刊》

  购买者结构决定房价走势,愈是国际化的城市愈是如此,与当地“房价收入比”未必有直接联系。

  《理财周刊》: 房价高并不等于泡沫大

  文/蔡为民

  银监会近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刘明康(专栏)主席在会中发言,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管理,并表示已再度展开新一轮房贷压力测试,且情境设置为房价下跌50%!

  l  中央开始担心房产泡沫破裂

  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对市场所发出之信号及威慑力不言可喻。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主因在于前后两次房贷压力测试的内容差距明显。

  去年5月进行的房贷压力测试,乃是以全国为范围,房价跌幅设定在10%~30%,基本上无明显针对性,而本轮测试则特别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杭州、南京等七大城市列为“房贷高风险地区”,需按照房价较大幅度下跌的30%~50%之条件,测算房地产贷款受冲击情况,并增加“住房成交面积下降”等假设情境,显示中央对房价泡沫破裂所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危机意识愈来愈强。

  l  一线城市列为高风险区并不明智

  尽管银监会对外表示,房贷压力测试的“各种情景假设不代表银监会对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判断,也不代表房地产信贷政策可能发生变动”,惟结合两次大动干戈的时间点,恰逢调控发力的敏感时刻,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在我看来,银监会此举意在对内(各个商业银行)警示,对外发出进一步紧缩房地产信贷的信号,用心可谓良苦,但在做法上则有待斟酌、商榷之处。

  首先,是把所有的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列为“房贷高风险区”,是否必要与真实?倘若意在驱赶资金进入其他二、三线城市,避免过度集中炒作,则或能达到部分目的,但如果真的认为高房价必然带来高风险,从而将7大城市划定为“风险高发群”,则不免外行了些。

  l  美国的“上海”——纽约房价未曾动摇

  让我们回顾发生于2008年的国际金融海啸吧。迄今为止,许多遭到波及的国家房价均重挫,尤其美国不少地方,如内华达州、佛罗里达州、亚利桑那州等,甚至面临即使腰斩仍乏人问津的悲惨命运,但纽约、伦敦、巴黎等所有国际城市的房价,却几乎未见明显跌幅,顶多在10%上下震荡。

  这意味着什么?难道是纽约、伦敦、巴黎的房价不够高吗?当然不是!而是在说明房价高与泡沫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与层面,不见得正相关,房价高并不能佐证、解读为泡沫大,同样的,房价低也不足以显示泡沫的不存在。其中的关键是,房屋之需求来源、属性,与持有者对城市前景的判断。简而言之,购买者结构决定房价走势,愈是国际化的城市愈是如此,与当地“房价收入比”未必有直接联系。

  l  未限购城市正面临泡沫风险

  以上海为例,登记户籍人口仅1412万,鉴于对2020年初步建成“双中心”的商机看好,“三外”人士(国外、境外、市外)大量涌进,截至目前,其数量早已超过600万人!尤其是国际级企业、财团之高管,及外省市富人圈层无不以在上海拥有一套房产为荣,此乃导致房价高不可攀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些人群的收入,并未纳入“房价收入比”之计算范畴,当然也就使得上海的房价看似不合理,及存在大量泡沫。

  我相信银监会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与判断,将7个大城市并列为“房价高风险地区”的,殊不知真正存在大量泡沫与危机的,是那些尚未被限购,而房价却被快速推高的三、四线城市。这些地区由于吸纳了过多的投资、保值热钱,一旦资金撤退,后续无足够的自用买气支撑,房价很可能出现“兵败如山倒”的多米诺骨效应,尽管它目前的房价看似不高。

  综上所述,银监会此举倘若意在警示,则问题不大,如果是真认为7大城市房价风险高于其他地区,那便可能是“误会一场”,一旦各地“降价潮”发生,恐将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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