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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电力福利房是赤裸裸的权力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4日 13:52  东方网

  安徽省电力公司被曝出斥巨资为副处级以上干部配车的新闻后,记者在合肥市发现了该公司更大的“福利”——集资建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绿苑小区性质为安徽省电力公司“集资建房”,当时房子内部销售价格只有1000多元。“后来外界压力太大,又涨了千把块,但最高的也就只有2000多元,总之是非常便宜。”而该小区附近的普通公寓房价格,目前大都在每平方米五六千元。(5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

  副处级以上干部配车的新闻尚未淡出,福利分房又浮出水面,安徽省电力公司的垄断福利接二连三曝光,让人目不暇接。市场价五六千元的住宅,电力公司以1000多元的内部价分配给职工。而且这些福利房多是四室二厅的大户型与别墅房,福利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动辄数十万上百万。这与私分国有资产有何区别?

  垄断行业福利如此雷人,难怪公众舆论对此义愤填膺。但是垄断行业给职工提供福利住房毕竟不同于给水电气定价,需要开听证会征求普通百姓意见。如果没有相应监督问责机制跟进,即便舆论反对,垄断行业的福利分房超国民待遇还会继续蔓延下去。

  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电力企业属于经营性企业,它们如何分配利润,安排福利,是企业内部的私事。但是电力企业是花纳税人的钱投资建设的国有企业,并非民营公司。企业如何分配利润,安排福利应该经受国民股东的监督与评价。在我看来,垄断行业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借集资建房的名义复辟福利分房,不仅示范马太效应,而且是一种权力自肥的福利腐败行为。这一方面需要电力企业自证清白,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更令人费解的是,电力企业一方面给干部配备豪华自驾车,沿袭福利分房惯性;另一方面又以“煤电矛盾突出”,企业亏损为由,推动电价上调,盘剥广大用户。电力企业如此“双重人格”显然不能服众。尽管《节约能源法》出台以后,电力企业曾经清理过免费用电的能源福利。但是与抄表工十万年薪,副处级干部配备自驾车,福利分房等福利腐败相比,福利电只是垄断福利的九牛一毛。根本没有抓住垄断福利的要害。

  福利的本义,是一个单位或者政府给相关人员提供的一种特别优待,但多年来,一些垄断行业纷纷出现了“垄断福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经分析说,“造成垄断福利现象有两种原因:一是资源配置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机制,所以自然形成垄断或特殊部门的特殊利益。二是计划经济所形成的制度惯性。现在有些垄断行业出现的高福利现象,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就有了”。

  对普通民众来说,福利分房是一个历史词汇,但是电力企业仍在以集资建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实,提高了企业成本,抬高了产品价格,加重了民众负担,凸显垄断行业特权,这种垄断福利怪现状亟待打破。但是,打破垄断行业高福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不仅是电力行业,一面声称企业成本上涨、谋求涨价,一面坚持高福利与垄断暴利政策的垄断企业并不在少数。

  因此,要让垄断行业走出高价格、高福利的经营怪圈与分配怪圈,寄望于垄断企业自我反省,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显然行不通。垄断行业只管自己享有高薪高福利与天价酒水,哪管民意洪水滔天!革除体制病灶,督促电力企业等垄断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利于民。依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并且保护好合法的市场竞争,让经营者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电老虎”单方面话语权,让消费者有底气与平台,与电力企业在市场框架内公平博弈。让电力企业的利润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无疑很重要。

  而在电力行业垄断地位暂时无法打破的当下,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国资委要不负人民的重托,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增加垄断行业产品成本、定价与员工工资福利支出的透明度,让高管高薪、员工高福利接受社会评判与公众监督;另一方面,应给包括电力企业在内的更多垄断行业补上社会责任课,督促他们向国家分红,向百姓让利。不能听任福利分房的消息刺痛我们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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