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鹏
为抑制房价、改善民生,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3月31日前,大部分的城市在最后期限“完成”了房价调控目标的发布任务。不过,包括广州在内的大部分城市都只是将今年房价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两项指标挂钩,完全回避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项真正能够实现调控的指标。这样一来,老百姓攒钱的速度还是远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
显而易见,仅仅按照GDP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作为房价控制指标已经不可取,也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意想不到的是,广州还出了点新花样—将属于保障房范围的限价房和经适房与商品房一并纳入调控的统计范围。这种“一揽子”的统计方法意味着房价一方面要跟着GDP涨(广州今年的GDP增幅设定在11%),同时又要被保障房人为拉低,也就是“被降价”。最终造成房价调控“失真”,还给老百姓带来房价上涨的预期—玩笑也开大了吧!
难怪老百姓口出怨言:越调越涨,越涨越调。
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飙升的房价只涨不跌?为什么房地产业可以暴利?为什么地方政府不愿意调控房价?
很遗憾,是因为高速的城市化进程拉动;是因为房地产业成为了城市支柱产业;是因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是因为楼面地价逐年攀升;是因为房子成为保值增值的投资工具;是因为传统的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产生需求;是因为住房条件需要升级换代;是因为物价指数走高直接反射,等等。
正是上述这些因素支撑着坚挺的房价,成为房价飙升的幕后推手。客观地说,房价调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的状态未必是中央政府一只手就可以完全控制的,有房产专家预言:一线城市的房地产还有一个长期涨幅的阶段,当今的房价调控充其量还是控制上涨的幅度、速度,像北京那样最近“稳中有降”,恐怕是短期的波动,昙花一现。
不过,广州今年的房价恐怕是“跌”定了,政府把不同概念、不同性质的商品房和政策保障房“混算”,也太另类了吧。当然,如果因此下决心大力促进千万保障房建设,令更多“夹心层”购置到限价房、经适房,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