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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监管潮来袭 或改变中国高管薪酬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8日 13:44  《董事会》

  监管向薪酬体系延伸

  ---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华尔街薪酬激励趋势

  2011年3月2日,美国证交会(SEC)发布新规,将对金融经纪商、自营商和投资顾问公司的高额薪酬实施更严格监管,并首次要求接受监管的公司每年向SEC报告详细薪酬计划,而SEC则有权禁止相关公司发放那些被其判定为属于激励过度的薪酬安排。新规被认为是美国监管机构十几年来限制金融公司薪酬努力的最高峰,一旦确定实施,将置美国华尔街于史上最严格的薪酬监管之下,而监管将成为影响华尔街薪酬激励体系发展演变的最重要的因素。

  最严格限薪令来袭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956条要求:美国证交会(SEC)和美联储(FED)、美国货币监理署(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美国储蓄机构监理局(OTS)、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美国全国信贷联盟署(NCUA)其它六家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制定规则或指导措施,来监管特定金融机构的薪酬激励方案。按照这个要求,2011年3月2日,SEC提出了一个监管特定金融机构的薪酬激励方案的草案,待上述其它六家金融监管机构都赞同后再向公众公布,公示期45天。草案的主要内容包含四个方面。

  首先,要求管理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美国金融经纪商、自营商和投资顾问公司,每年向SEC递交报告,披露激励性薪酬安排。其次,SEC有权中止任何其认为存在过度激励并有可能导致企业遭受“实质性金融损失”的薪酬方案。再次,对于资产达到50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有更严格的要求:对职务可能将公司置于重大风险之下的高级管理人员,SEC有权批准或延迟他们的奖金发放。这些高管至少50%的激励性薪酬将被延迟至少三年并按比例发放。如果公司亏损,已发放的奖金还要退还。此外,要求特定金融机构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监控和确保所提出的激励性薪酬方案符合监管要求,以确保防止过度激励的监管要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特定金融机构只有在制定有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后,才能进行激励性薪酬安排,否则不准安排薪酬激励。

  监管主导华尔街薪酬演变

  由于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业绩表现,也面临着不同的监管环境,华尔街薪酬激励体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点。

  总的来说,在2002年网络泡沫破灭以前,华尔街处于业务增长阶段,监管环境宽松,华尔街薪酬激励体系呈现出现金式(现期收入为主)、公式化(按照一定公式化模型来计算薪酬)的特点。但在2002年到2007年期间,行业从高速增长进入了成熟阶段,期间也经历了一次危机,监管处于均衡状态,而报酬则进入了会计利润主导的时代。由于会计利润的可预测性低,华尔街薪酬激励体系中董事会酌情裁量的因素越来越重要,薪酬递延支付出现了。2008年以后,由于金融危机的出现,业绩经受风险,监管大大加强,几乎是无处不在,华尔街薪酬激励体系呈现出了更加结构化的特点,薪酬递延支付比例加大。

  2010年,华尔街从金融危机中开始复苏,业绩趋于稳定,监管者积极介入,出台了一些强制性的政策,薪酬福利占净收益的40%,占净收入的66%,但薪酬激励体系是全新的还是回归了常态?目前还不确定。专家分析,激进性的(proactive)监管将会是影响华尔街薪酬激励体系发展演变的最重要的因素。

  2011年及以后,对薪酬监管将更加严格,出台的规则将会强制实施,对资本的要求会对盈利产生不利影响,薪酬如何与资本要求挂钩,是华尔街薪酬激励面临的新问题。展望未来,华尔街薪酬激励的趋势将是固定工资上升,福利津贴持平,现金红利降低、递延支付补偿提高。特别是,未来薪酬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监管机构将要求提高薪酬激励的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要通过薪酬监管来抑制不恰当的薪酬激励导致的业务创新与冒进的风险。

示意图。示意图。

  全球薪酬监管在行动

  华尔街引发的金融危机,激起了各国对金融机构薪酬制度的反思和监管。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对金融危机的看法也不完全相同,因而各国出台的对金融机构薪酬监管的规则也不相同,欧洲监管主要基于要求,而亚洲(香港等)则主要是基于指导,北美居于两者之中。

  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设立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稳健薪酬做法原则》,标志着危机爆发后高管薪酬监管的开始。7月3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2009企业与金融机构薪酬公平法案》,对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进行了修改,以防止金融机构薪酬实践中产生不恰当的激励。8月12日,英国出台《高层管理规定、制度及监控-2009薪酬法案》,此外,还发布了《薪酬准则》,将风险管理因素纳入薪酬体系,要求金融企业在薪酬制度的设计方面必须考虑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强化董事和其他高管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并要求在业绩滑坡的情况下退还部分奖金。新准则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公布年度薪酬和奖金报告,明确各自薪酬和奖金发放的具体细节。法国除了对金融机构进行限薪外,还专门设置了金融业薪酬监察员,主要职责是监察金融从业人员的薪酬情况,接受法国政府扶持的各大银行提供的薪酬机制和发放标准等信息。9月29日,金融稳定理事会在匹斯堡峰会之际,在《稳健薪酬做法原则》的基础上发布《实施标准》,督促各国把解决不合理的薪酬体系纳入到金融监管改革计划之中。10月22日,美联储(FED)和美国财政部分别公布美国银行业薪酬监管计划和针对7家接受政府援助公司的限薪令。

  相比美国证交会(SEC)的监管新规,中国香港金管局也要求2011年6月完成金融机构薪酬审计工作。欧盟CRDIII更是对薪酬结构做出了以下规定:可变薪酬中至少60%必须递延3-5年支付,可立即支付的部分中一半需要以与股权相关的方式解决,所以最多只有20%可立即以现金支付。(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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