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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保障房建设如何才能不差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00:08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3月14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承诺,今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中央财政预算将为此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

  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从2010年时的580万套提高至2011年的1000万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从2010年时的765亿元提高至2011年的1030亿元,这些较大幅度的提升正是我国财政安排积极转向“民生财政”的突出体现。反过来说,恰恰也正因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相比医卫、教育、环保、安全等其他公共服务内容更易测度与验效,故而这项任务完成得好坏,预示着“民生财政”重大趋向的得失成败。

  在土地供应得以确保的前提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核心变量是资金制约。按照预估,今年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总投资约为1.4万亿元,这其中,两限房、经适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可以通过销售回款、银行贷款、企业/个人自筹等方式募集资金8000多亿元,剩余部分(尤其是公租房与廉租房项目)在扣除中央补助以及少量公积金增值收益后,粗略计算地方政府另需投入资金4000多亿元(含中央代发地方国债)。

  目前地方政府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规定的按不低于上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列支预算,因此,倘若单从今年建设计划来看,由于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达到创纪录的2.94万亿元,收支相抵后资金缺口并不太大。

  真正的考验其实在于保障房建设后续规划如何落实。自2012年起4年内,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即达2600万套之巨;更长远看,由于我国人多地少,加之国民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城市化进程则不断呈现加速之势,因此有研究表明,极端情况下未来50年我国将有5?6亿人口需由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

  现行筹资模式可能不敷长远之需。从收入方面来看,去年巨增106.2%的土地出让收入在“史上最严”调控打压下,很难作为未来时期预算的基准,土地市场量、价齐跌已经成为活生生的事实;从支出方面来看,去年起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除了速度骤然加快,另一项重大变化即在于公租房与廉租房取代积弊重重的经适房,开始成为保障房供给主要类型,而这种结构变化必然导致建设总支出中财政负担比重上升。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由于我国地方财政(包括土地转让金)差别极大,对于那些财政平衡困难较大的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加强行政问责等直接手段固然可以收一时之效,但在目前激励并不完全兼容的情况下,参考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迟迟不能“达标”等教训,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内的“民生财政”转向实有必要加快改进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这其中,首先可考虑的是,如何推动中央/地方财权、事权相匹配,以及如何切分公共事务中政府/市场权利与义务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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