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谦
■农村电商的发展必将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对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发挥重要的作用,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农字短板。
■在发展农村电商的热潮中,政府的政策应该非常清晰,既不能忽略电子商务对产品销售带来的直接作用,更不能忘记从长远看通过互联网把各种现代技术整合起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更为重要,也更应该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建议有条件的省份有选择地进行农业产业互联网的实验,以重大项目的方式探索资源整合的规律和技术实现的模式。
■对于中国农村商品流通领域来说,既要放开搞活,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又要有意识地培育能够体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志,又能反映农民意愿的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的骨干力量。供销合作社就是这样一个不可忽视的合作经济组织。
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部署加快发展农村电商,通过壮大新业态促消费惠民生;确定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措施,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如果稍作留意,我们就可以发现,农村电商已经不止一次在国务院的会议上被提及。今年以来关于农村电商政策的文件频发。2月份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提到,要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前不久,商务部等19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出台十项举措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后,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又联合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推进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国务院相关部委如此连续发文力挺农村电商发展,其力度和密度都是比较少见的。农村电商的发展必将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对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发挥重要的作用。
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商”
发展农村电商,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四个现代化的同步推进,基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尽管中国农业已经实现粮食连续11年增产,农民收入也连续11年保持较快的增长,“十二五”时期应该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最好的历史时期,真正成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但是,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短腿仍然在农业,短板仍然在农村,难点仍然在农民。农业现代化依然是四个现代化中的短板,农村依然是城乡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农民依然是社会各个阶层中的弱势群体。这种情况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中表现更加明显,对经济的影响也更沉重。
尽管我们在缩小城乡差别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必须承认的是其效果仍然不能令人满意。究其原因,除了历史上所亏欠的公共财政太多以外,近些年在流通领域的扶持政策效果并不明显,而且很多政策重视的是城市资源的下沉,而对农村资源的增值重视不够。例如对于拉动农村消费,就有些偏颇。我们多年前轰轰烈烈的家电下乡,尽管制定了不少补贴政策,可说到底都是为了让农民掏钱包的政策,殊不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农村尚有40%的农民是入不敷出的。不把农民的钱包撑起来,任何鼓励农民消费,甚至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的做法其效果都是有限的。
让农民富起来是缩小城乡差别,真正解决农字短板的关键。在这方面,电商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的城乡差别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农民丰产不丰收,高质不能高价,中间环节层层盘剥,不仅扭曲了流通信息,更使农民丧失在完整价值链上的话语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增加信息透明度,强化农民的话语权。目前一大批电商平台在这方面已经显示出了非常好的趋势。尽管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异截至2014年12月仍然有34个百分点,但电商对农民致富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在农产品交易方面,2014年农产品网上期货17个品种,成交量21.86亿手,交易额达到32.29万亿元;大宗农产品商品交易市场有300家,交易额达到15万亿元,增长50%;商务部农产品政府网上交易会交易额110.3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约为1000亿元,增长接近50%。未来五年我国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将占到农产品交易额的5%,涉外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将占1%,农产品移动商务交易额将占2%,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
尽管农产品电商仍然还是农村电商的短板,电商对农产品市场的撬动意义深远。但目前农村电商发展中的困难也是众所周知的。物流成本高,农产品标准缺失,金融支持不足,以及礼品化倾向比较重等等。欣慰的是,这方面的问题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出台多个措施加快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最近一次的利好是10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完整的方案,要力争到2020年实现约5万个未通宽带行政村通宽带、3000多万农村家庭宽带升级,使宽带覆盖98%的行政村,并逐步实现无线宽带覆盖,预计总投入超过1400亿元;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完善交通、信息、产地集配、冷链等相关设施,鼓励农村商贸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配送等,提高流通效率。这些都是完善农村电商基础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阿里研究与预测,2014年中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约1800亿元,仅占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左右,与全国总体水平相比差距明显,拥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预计到2016年,农村电商规模将达到4600亿元。我们相信,随着电商发展环境的完善,农村电商的爆炸式发展完全是可期的。
注重产业互联网应用
倒逼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许多人都说要让农村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国内大型电商企业例如阿里巴巴[微博]、京东等均已经开始抢占农村市场。对于整个电商行业来说,农村市场将成为一个新的盈利增长点。但是,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它们目前的发展依然集中在电子商务的销售应用,也就是卖货,虽然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可是对中国农村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整合碎片化的资源为中国的农业现代产业服务,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倒逼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例如,农村的土地制度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改变我国小农生产方式的必然途径就是适度的土地流转,如何利用大数据的技术,把土地、农民、服务等等结合在一起,这是一般电商平台无法完成的;如何让农民真正树立生态农业的观念,把环境、产品品质、收益水平能够统一起来,这也是一般电商企业仅仅通过销售服务做不到的。在这方面,互联网的信息集成、远程控制、数据快速处理分析等有好多技术优势是可以在农业中充分应用的,而云计算、物联网等也是农业现代化日益需要的最新技术,我们大家现在都在讲“工业4.0”,我不知道我们的农业到底现在应该归于几点零,但是发展标准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的精细农业一定是基本方向。所以互联网的产业应用大有前景,也必然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方向。
显然,在这方面没有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是做不到的。如果考察一下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互联网基因的强力渗透,农业生产力的三要素: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均已发生本质性变化。从劳动力来看,传统的农民已经逐渐变成网络新农人;从劳动工具来看,不再是传统的农具和机械,而是通过基于互联网的IOT技术连接起来的自动化设备和机械;从劳动对象来看,是集约起来的土地规模化经营。换一句话说,是基于互联网的技术、社会、土地等资源的整合。因此,在发展农村电商的热潮中,政府的政策应该非常清晰,既不能忽略电子商务对产品销售带来的直接作用,更不能忘记从长远看通过互联网把各种现代技术整合起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更为重要,也更应该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要倒逼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最重要的是政府要依托互联网发挥整合社会资源的作用。目前一个县级机构,科局级机构数十个,各自把持一些资源,资源碎片化严重,即便同样是支持政策,实施起来都各自为政,难免不会出现互相矛盾、互相重复、互相抵消的现象。当然,产业互联网本身也还没有特别成功的模式,可供不同地区选择应用。因此,建议有条件的省份应该有选择地进行农业产业互联网的实验,以重大项目的方式探索资源整合的规律和技术实现的模式。
大众创业与骨干力量培育
农村电商发展要调动大众创业的积极性。但是,在鼓励大众创业的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忽略当前农村已有资源的作用,把鼓励大众创业和培育骨干力量结合起来。
事实证明,近两年农村电商事业之所以蓬勃发展,与新农人群体的崛起有关。2015年2月7日,阿里巴巴集团的阿里研究院曾发布了一部《中国新农人研究报告 (2014)》,这是国内首部针对新农人群体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中国新农人的规模已达百万级,新农人是互联网赋能三农的必然产物,是农民群体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据阿里研究院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阿里零售平台农产品卖家数量达75万家,同比增长达98%,这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旺盛势头。
另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就是大学生村官。浙江金华市把大学生村官的电商创业作为政府扶持农村电商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出台“村官创业贷款指导意见”,为村官提供100万元以上额度的贴息贷款;启动大学生村官电商创业富民“百人计划”;开展千名村官电商创业大轮训;举办村官电商创业大赛;支持成立村官电商工作室等等。目前该市有100多名村官从事电商,其中10余人年销售额达百万元以上。
应该说,电商为大众创业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而大众创业又为农村电商带来极大的活力,很多销售奇迹就是这些有理想、有文化、有热情的年轻人创造的。在这里边,不少电商平台也的确发挥了孵化器和助推器的作用。因此,鼓励大众创业应该成为发展农村电商的基本政策。
但是,与目前农村发展对电商的期待相比,仅仅依靠大众创业显然是不够的。对于中国农村商品流通领域来说,既要放开搞活,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又要有意识地培育能够体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志,又能反映农民意愿的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的骨干力量。供销合作社就是这样一个不可忽视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实,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特别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供销社等各类主体建设涉农电商平台。而今年中央发布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更为供销合作社确定了改革方向,要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进行综合改革的试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发展农村电商,完善为农服务体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虽然有不少曲折,但在农村仍然是一支重要的为农服务的力量。“十二五”期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基层社数量由“十一五”末的21602个增加到目前的24950个,乡镇覆盖率提升到75%;基层社经营网点由28.94万个增加到32.5万个。
在农村发展电商与城市不同,有一个落地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可能完全以虚拟网络的方式完成,必须把实体资源和网络资源结合起来。而且,落地的时候,又不能绕开农村基础组织,这使得农村电商成为一个集大成的社会事业,这也是很多电商下乡后不久就铩羽而归的原因。一旦到了农村,很多企业立刻水土不服。因此,无论从组织优势还是从网点资源看,供销合作社都是发展农村电商最有价值的组织。事实上,供销合作社已经把农村电商发展作为近几年工作的重点,今年一季度,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已达954家,较去年底增加近100家,这些企业新发生的电子商务销售额33.1亿元,同比增长298.8%。
把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大众创业的格局有效地结合起来,是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政府可以有意识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可以委托供销合作社建设电商创业园区,创办龙头企业和电商协会,使之成为政府促进农村电商工作的助手。
电商扶贫是授人以渔
扶贫是中国农村电商发展的一个特殊职能。按照世界银行[微博]的标准,我国还有超过7000万的贫困人口,这些人绝大部分都在农村。10月16日,在中国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论坛并发表题为《携手消除贫困 促进共同发展》的主旨演讲,并宣布在未来5年,中国要使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致贫的因素很多。就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而言,无非是地处偏僻,资源匮乏,还有就是文化落后,观念陈旧。据农业部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 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相比传统农民,贫困队伍连这样的水平都达不到。扶贫任务艰巨,困难难以想象。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扶贫中的机会。前不久一部《舌尖上的中国》电视纪实片引起了轰动,也许正是下面这样一个规律深深打动中国城市甚至全球的消费者:越是好的农产品,越是呆在偏远的山里村里,没有污染,也没有销路,当然也就越让人们渴望。很多偏僻贫困地区恰恰就蕴藏着这样的机会,电商恰恰就具备挖掘机会的优势。电商扶贫不仅仅是授人以鱼,更是授人以渔,而且还能够发挥出建设渔场的作用,把扶贫和发展融为一体。
甘肃省的陇南市属于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当地就是抓住了电商发展的大好机会,把开发与扶贫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从2013年底开始,陇南市就把电子商务作为市级发展战略集中突破,及时纳入扶贫开发体系,搭建陇南优势资源与国内外大市场的便捷通道,把空间上的万水千山转变为网络里的近在咫尺,把优质特色农产品推向了全国。全市开办网店6000多家,2014年农产品网上销售11.7亿元,带动就业2.6万人,把许多藏在深山的优质农产品推向了城市,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发展格局,初步探索出了一条贫困地区"互联网+扶贫"的有效途径。事实证明,电商扶贫是有效的,而且有的时候是有奇效的,关键看思路。
国家对贫困地区的电商发展有着非常有力的支持政策。商务部和财政部已经连续两年真金白银支持贫困地区电商的发展。今年的支持资金每个县超过了2000万元。贫困地区的政府一定要坚定电商能够脱贫的理念,创造性地用好这些资金,做好区域的扶贫规划,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特别是培训体系,为电商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不辜负互联网创造的后发赶超机遇。
(作者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教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主任) THE_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