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对货币政策正面影响巨大 建议将赃款划入社保
■贺江兵
本人一向认为,腐败不仅对社会风气和政治产生严重的影响,对于货币政策也会造成极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造成货币政策两难局面。相反,随着反贪腐的深入和制度化的形成,对于货币政策大大提升了空间释放灵活性。
比如,贪官动辄数以亿计的现金被“窖藏”在家里,造成央行[微博]对M0(流通中的现金)判断失真,也造成货币流动性变弱,极大地造成印钞的浪费。随着反贪的力度加大和广度加宽,未来会没收的“赃款”必然是前所未有的增加,个人建议将“上缴国库”改为划拨社保基金,以弥补社保亏空。让全民受益,显然会调动全民反贪的积极性,人人反贪,反贪为人人。而财政支出是每年年初经过各级人大批准的,不得擅自扩大支出。
反腐增货币政策灵活性
本人与大众的看法完全不同,很多人认为,贪官的窖藏人民币和将赃款存起来会降低通货膨胀。这种认识有很多,遗憾的是,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以前有过专门论述详见《华夏时报》5月19日的《贪腐金融学被误解 反贪也是反通胀》。文章说的很清楚,央行为保持市场必要的现金流通是会印发一些现金的,而贪官把这些现金藏起来,只会让央行把贪官窖藏的现金等额印刷发行出来,最起码造成了印刷人民币的幅度和成本。
与之相反,我长期以来认为,贪腐是造成通胀的严重威胁之一,甚至比所谓的M2(广义货币)对通胀的影响更大,早在2013年3月,我就在本报撰写了《M2对通胀的影响远不及贪腐和垄断》,因为,前几年,贪腐几乎渗透到各个行业,文章亦有案例。所有的贪腐成本都会加在各种商品上,这就造成了由贪腐——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
面对这种通货膨胀,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货币政策,作用基本是无效的。相反,这样严重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制定。比如,当由于贪腐越来越严重之际,物价会越来越高,造成通货膨胀,由于各种因素影响,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下降周期时,央行货币政策就会出现两难情况:对付通胀,各国央行都会采取加息的货币政策;而面对经济下滑,各国央行一般都会采取下调利率的货币政策。
在上述情况下,一般出现的结果就是滞涨——经济下滑和通货膨胀并存。
随着反贪腐的深入,物价平稳下降,CPI连续多个月保持在2%以下,而广义货币增加的幅度从未低于10%,甚至未低于12%的增长。这也印证了去年那篇文章的结论,反腐比货币政策管用。而反腐把物价拉低后,就极大地增加了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空间,那种滞涨局面在理论上可以通过货币政策消除。
央行顾虑在减弱
反贪腐一方面会让CPI保持较低水平,这种我们特有的通胀因素逐步减弱,也为货币政策提供了更积极发挥的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反腐的深入,对于另一个行业影响更直接——房价。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如果假以时日,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日趋完善。官员抛房将是必然现象,而目前公开的贪官拥有的房产数量更是惊人,贪官们到底有多少房子?联网了就知道了。而官员、央企、国企、事业单位密集的城市,其房价下跌的趋势是难以抵挡的。当然,前提是反腐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在此背景下,央行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便有了足够多的货币政策工具。比如,2014年频繁使用的定向降准;向银行提供低利率借款和再贷款等。如果情况需要,央行会全面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再降息等。
前不久的一次降息,股市借机无厘头地上涨了一阵子;楼市借机炒作了一把。如果上述反腐真的继续,楼市的好日子在部分城市必然戛然而止。所以,央行再次降息,起码对房价上涨压力会骤降。
无论是从抑制物价、防通胀、降房价,还是增加货币政策空间角度,本人一如既往地支持全面、深入反腐败,并期待制度化。至于货币政策宽松后,有人担心资金会流向股市,而实体经济依然得不到资金,这种情况在局部有可能发生,但是,不会是规律,任何政策都没有完全正面的,更何况,中国股市熊了7年,偶尔涨一涨,何必惊慌?
赃款弥补社保
全国社保基金的资金缺口有多大,长期以来是有争议的,不争的事实是,缺口是存在的。
12月2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在报告中,马凯首次透露,备受各方瞩目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业已拟订,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此,纷扰已久的企业、事业社保待遇双轨制问题,将得以逆转。
民众期盼已久的社保并轨终于成为现实,然而,并轨后,资金缺口依然会存在。将没收的贪官贪腐所得赃款划归社保基金,个人觉得是个思路。
首先,这是一笔巨款,根据不同媒体的报道,“大老虎”们动辄数亿、数十亿甚至更多亿的赃款实在是触目惊心。如果将这些资金集中起来弥补社保相信正常的人不会反对。
其次,上缴国库资金谁去监督?赃款上缴国库,是上缴到哪一级国库?如果是判刑地地方政府国库,那么判贪官多的地方政府显然获得赃款较多,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经常指派河北的法院审理北京高官,而这些高官往往贪腐的是全国人民的财产。这样会造成地域分赃款的不均衡,也不够公平合理。
假如上缴中央财政,那么,每年全国人大对财政收入特别是对财政支出是有预算的,突然多了这么多赃款,如果财政支出了,显然与预算不符,如果不用,同样造成资金的浪费。
再次,并入社保,人人受益。这样会调动全民反贪的积极性。未来,即便是公务员,也得缴纳社保了,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每年年报显示,其投资受益要高于市场收益率,即便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将贪腐赃款纳入社保,也是对每个人有益的事儿。
总之,反腐有利于降低物价;反腐为货币政策提供更大的决策空间——特别是为宽松货币政策;最好把贪腐得来的资金用于社保,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美好愿望与建议而已——万一实现了呢!
(作者为本报总编助理、编委、金融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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