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轮关于公务员薪酬的争论,都会出现“高薪养廉”的声音。专家指出,单纯“高薪”并不能“把腐败的心理转化为廉洁的心理”,养廉反腐,需要制度上的设计和监管的落实。(人民网9月16日)
一直以来,关于公务员涨薪的讨论中,“高薪养廉”提得最响,其支撑是:薪水高了不缺钱,客观上自然就会减少贪腐的可能。这个想法把“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其“廉洁水平”变成了一个正相关的关系。这是个“悖论”,实质上它混淆了一个客观物质概念与一个心理认知概念,并将其错乱地联系在一起。
“高薪养廉论”把腐败的动机归因为薪酬低,认为“薪酬高”了,公务员就会“廉洁”了。而实际上,公务员廉洁与否与薪酬的高低关系并不大。在现实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恶劣的环境、待遇不高的地方,依然有众多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优秀党员干部:扎根贫困县的焦裕禄、扎根雪域高原多年的菊美多吉、坚守在国家级贫困县的杜小刚……他们的廉洁与崇高与“高薪”没有任何关系。
再反观十八大以来相继落马的众多省部级高官,他们得工资水平、待遇、生活不可谓不好,但他们依然贪污上千上万、上亿的钱财。甚至在一些腐败案件中,一些贪腐分子在日常生活中一直简朴、低调,却将大量敛来的钱财放到家中作为“欣赏品”,这更是一种心理扭曲的表现。难道这能说是因薪酬低、为了解决生存方面的物质问题而“铤而走险”走向贪腐路?
因此,“高薪养廉论”支撑不起公务员涨薪的“大旗”。因为廉政不是一个简单的“高薪”就可以解决的,解决公务员的贪腐问题,我们首先要从“高薪养廉”的误区当中走出来,真正从严厉打击贪腐、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畅通监督渠道等方面去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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