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14日讯,周四上午,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安徽省关于土地流转工作的尝试,能否突破现有制度框架建立城乡统一市场,关键要看后续政策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范围和流转用途的具体规定。
邹晓云认为,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地方试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突破。他指出,集体土地流转范围的限制是横亘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鸿沟。仅靠村集体范围的流转,这个市场是做不起来的。
邹晓云表示,集体建设用地本就可以通过出让、租赁、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各地方的试点能否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流转范围是不是仅限于村集体;二是,流转之后的用途是否能用于商品房建设。安徽省下发的《指导意见》对于这两点的表述还不够明晰,还要看后期配套政策的具体安排。
邹晓云指出,目前三中全会强调改革,形成城乡统一市场,核心问题是看村集体用地的产权会不会转移到集体以外。现在对于村集体流动鼓励的同时但是存有很多的限制,导致土地流动不起来,可能局部会有流动但是范围较小,无法产生效益。
对于土地流转之后的用途规定,安徽省国土厅宣传处回应大智慧通讯社称,该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后是否可用于建设商品房,目前尚不明确,相关政策尚在研究,但目前明确的是,宅基地不可买卖。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周二(11月12日)公布《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现行在涡阳县、颍泉区等20个县(区)开展改革试点。
《指导意见》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