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未来应该有一个新税种替代地方营业税

2013年04月18日 11:32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2013年4月18日09:30,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就“营改增”试点扩容话题进行在线交流。目前“营改增”后,试点地区采取的是将新征收的增值税部分由中央全部返回给地方,而不是按比例分成。刘尚希认为,未来应该有一个新的更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转变的税种替代地方营业税。

  这涉及到财政体制。这是税务征管方面的一个问题,与企业有关联,但更多是与税务征管部门关联。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按75:25分成的,营业税是地方的。“营改增”以后,财政体制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为了不影响地方收入,原来属于营业税、现在改成增值税的这部分,还返还给地方,这个没有比例的概念。原来的增值税范围比例是75:25,这个范围是不变的。在全面推开之前,财政体制要拿出一个方案。

  主要是两个思路,第一,地方增值税比例提高以后,可能从地方税收角度考虑,上工业项目的积极性就更高了,因为现在地方的投资积极性,除了为促进经济增长以外,就是为了财政收入。增值税占到一半,地方搞工业性积极性就更大了,在这种情况下,不利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第二个思路,对所有的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有一个通盘的考虑,重新调整。可以把增值税全部归中央,把其他一些税种或者设立相应税种给地方、替代营业税。因为营业税是地方税收的一个主体,现在这个主体没了,地方需要新的支撑。因此,要么在现有的税种里面把一些税再变为地方税,要么就是设立新的税种、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就增加新的税种而言,比如学术界有专家提议叫零售环节的销售税,假如用这个税种来替代营业税,其他税率可能就要降低,这样才不会导致整体上税收上升。“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后减税大概是3000多亿,应该有一个新的更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转变的税种替代地方营业税。

  刘尚希估计,这个方案将于明年出台。他解释说,因为今年8月1号推出试点的6+1,到年底铁道和邮电通讯再纳进来,第三步就是全覆盖了。等到整个服务业、第三产业都纳入到“营改增”框架里面的时候,这个方案就得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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