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引发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强化了其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政策。
文/何帆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大踏步前进。200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仅为25亿美元,而到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已经达到671亿美元。虽然,相对于2011年全球1.7万亿美元的对外直接投资额而言,中国当年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看似并不大,但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五大对外直接投资国,也是对外直接投资额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如此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的阶段实现的。当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于1993年超过500亿美元时,其人均GDP为2.6万美元;而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于1990年第一次超过500亿美元时,其人均GDP为2.5万美元,当2006年第二次超过500亿美元时,其人均GDP为3.4万美元。相比之下,中国在2008年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500亿美元时,人均GDP仅为3400美元。
中国为什么会有如此大规模和快速增长的对外直接投资?尤其是,中国为什么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的时候就出现了如此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
“价值链扩张型”发展
传统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主要是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大体可分为水平投资和垂直投资。水平投资的主要动机是规避出口的高成本,并用较高的生产效率或某种垄断获得更高的利润,比如日本的汽车企业选择在美国国内生产汽车;垂直投资的动机是未来利用各国的资源禀赋差异和要素价格差异,将同一产品的不同生产阶段按其要素使用状况分散到相应的国家,以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更大的利润,比如很多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将组装装配环节放在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中国。
传统的水平投资和垂直投资都不能较好地概括中国当前对外投资的特征。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国外资源能源、市场服务和先进制造业三个领域,这既不属于为了规避出口成本上升的水平投资,也不属于为了分散生产的垂直投资。中国的对外投资也不像日本在其发展过程中采用的产业转移模式,即将其已逐渐失去比较优势的行业陆续转移到国外。中国不是将过去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国外,而是直接投资到自己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这一对外投资模式可称为“价值链扩张型”。
中国主要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通过参与加工制造业,逐渐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和国际分工体系的。在国际贸易格局由传统的产业间贸易、产品间贸易逐渐转变为产业内贸易、产品内贸易的背景下,中国的企业首先参与了制造业中的低附加值环节,即组装和装配环节,从而得到了广阔的发展机会。由于中国企业的学习能力较强,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发展遂从“微笑曲线”最为低端的组装装配环节逐渐向附加值更高的价值链的两端扩展。向上游的扩展是为了稳定能源和原材料的供应、取得核心技术;向下游的扩展是为了建立销售、配送网络,建立自己的品牌。这一扩展过程在过去主要发生在国内,即逐渐实现更多进口部件的国内替代生产,从而在整个国际生产链条中变被动为主导。进入21世纪,尤其是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企业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其在全球生产链中的优势地位。
绿地投资+跨国并购
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面临着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两种选择。企业选择何种投资模式,受到本国企业经营优势、东道国制度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在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且与国内经济联系较为紧密的产业,或是制度质量相对较低的国家,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往往选择绿地投资;而在投资规模较大的能源和资源类产业,或在制度质量较高的国家,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更多是选择跨国并购。中国政府与许多发展中国家合作开办海外工业园区,就是为了便利中国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到海外建厂,比如在埃及、中亚国家等建立的工业园区。包括海尔在内的一些中国企业,较早就开始了在海外的绿地投资。海尔1999年就在美国南卡罗莱纳州建立了生产基地,2001年又在巴基斯坦建立了第二个海外工业园区。
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中国的对外投资大幅增长,尤其是在能源和资源领域。在这一领域的中国对外投资,由于受到东道国有关政策的制约,主要以跨国并购为主。如:宝钢2007年和巴西合资兴建宝钢-维多利亚钢铁公司,中石油在印度尼西亚、苏丹、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等国收购油田或合资经营。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一些制造业企业利用机会,加快了海外并购的步伐。如吉利通过与福特汽车[微博]公司签署跨国并购协议,获得了其旗下豪华车品牌沃尔沃。
除了实体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之外,近年来,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开始尝试“走出去”。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一些中国金融机构趁机完成了全球布局的关键步骤。金融机构的对外投资,也较多地采用了并购的形式。
对外投资的国际环境趋紧
由于中国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引发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部分国家出于对中国对外投资不同程度的疑虑,纷纷调整了有关的政策,加紧了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和监管。这在当前给中国的对外投资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首先,各国的安全审查政策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最大障碍。看到中国企业大规模地增加对外投资,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强化了其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政策。众所周知,美国的安全审查对中国在美国的投资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几乎导致中国国有企业所有在美国的大规模投资均以失败告终,从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到海尔并购Maytag,从西北有色并购Firstgold到最近沸沸扬扬的华为案,概莫能外。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国外政府和公众认为中国对外投资增长速度过快,而且对中国企业的投资动机、经营理念存在着误解,二是由于中国企业缺乏“走出去”的经验,不善于和国外的政府、媒体和公众打交道,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其次,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感受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压力。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是西方跨国公司为应对东道国的工会罢工而提出的概念。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最大的当属OECD提出的《跨国公司指南》。该文件1976年推出,历经数次修改,在信息披露、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反贿赂和敲诈等方面已有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尽管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影响越来越大。中国企业在国外投资的时候,由于对当地的经营环境了解不够,往往会遇到很多与社会责任有关的困扰。比如首钢秘鲁公司,几乎从建厂一开始就遇到罢工问题,而且还受到诸如在收购价格偏低、投资承诺不兑现等方面的指责、调查或罚款。
第三,东道国实施国有化也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中不得不关注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国有化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针对西方跨国公司采取的措施,中国受到国有化困扰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且中国在投资时也往往会选择外交关系较好的国家。但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贸易保护和投资保护政策有所升温,不排除未来会有更多的国有化措施。此外,中国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面临的外部环境也在不断恶化:和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外交关系可能会出现变化,局部地区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个别国家的政治风险也较高等,都会对中国的对外投资带来潜在的威胁。
第四,“竞争中性”原则对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可能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竞争中性”原则最早是由澳大利亚提出来的,指的是竞争不能受外部因素的干扰,让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则于2011年高调提出“竞争中性”原则,并于2012年进一步提出,所有的G20国家都应遵循这一原则。之后OCED启动了对“竞争中性”原则的研究,并准备相关的指南。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拥有强大的国有企业,竞争中性原则及其相关条款无疑将会给中国国有企业的“走出去”带来巨大挑战。
此外,关于主权财富基金的监管,在未来也会变得越来越严格。
加强国际合作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中国的对外投资将会不断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并遇到各种新的阻力。这就要求中国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对企业海外利益的保护;同时,中国还必须抓住全球进入生产网络时代后,国际投资协议面临较大的改革压力,新的规则正在酝酿之中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全球投资规则的制定,以便更好地保护中国对外投资的长远利益。
直到20世纪80年代之前,关于国际投资的协定都不是太多,且主要集中于投资保护;但从20世纪80年代之后,先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被列入WTO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并最终签署了《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TRIMs),随后又有了涉及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国际投资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进入21世纪之后,有关国际投资协议涉及的内容更加深入:一是对投资的保护,不仅包括了对有形资产的保护,而且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二是新的国际投资协定强调投资自由化原则,要求保障一国投资者在另一国自由投资的权利,而且逐渐涉及对服务业的投资;三是新的国际投资协议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较大的改进,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多元化,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联合国[微博]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各国商会和企业家联合会等都可以为国际投资争端调解提供便利,且所涉及的投资争端范围也日益扩展到与健康、安全、环境、劳工权利等有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全球统一的国际投资体系尚未建成。现有的投资协议并非一成不变的国际标准,新规则还在磨合、谈判之中。未来一段时期,既是全球投资体系面临重大改革的时期,也是中国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对外开放更加全面和深入、对外投资高速增长的时期。中国有必要、也有能力在全球投资协议谈判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为此,在有关的谈判中,中国应努力提高议题设计和参与谈判的能力,不仅要更加注意保护中国对外投资的当前利益,而且要统筹兼顾、放眼未来,制定有利于中国未来发展并具有动态优势的投资规则,以保障中国发展的长远利益。
作者系社科院世经政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