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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间接税占比高不代表财税失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 01:41  证券时报网

  近来,不少媒体报道中国的间接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有观点认为中国间接税占比过高,应对间接税大幅削减,并向西方学习,建立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这种观点忽略了中国的具体国情以及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依靠大量的间接税收入满足其公共需要,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改变。

  确实,中国的税制结构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完全相反,在将社会保障税计入的情况下,西方国家的直接税占比在65%以上,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收入与其个人所得税收入几乎平分秋色。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就是不合理的,就是一种财税失败。

  新供给主义认为,市场出现初始衰退后,如果政府无力及时稳定市场信心,由市场引致的衰退会导致更大规模的衰退,市场初始失败加财政失败会引发市场更大规模、更深程度的失败。新供给主义认为,间接税比重过高不是一种财税失败,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如果其中的各税制要素设计合理,同样能使其扬长避短,成为一种“优秀”的税制结构。

  其一,从理论上看,判断税制结构是否好的标准,不能单纯看是直接税占比高还是间接税占比高,判断税制结构是否好的根本标准是该税制结构能否确保税收收入满足政府支出需求,能否确保税收收入持续性增长。新供给主义认为,应回到税收职能的传统定义去,税收的首要职能是满足政府支出需要,任何不能满足政府支出需求的税制结构都是“花架子”税制结构。税收的其他职能都要以组织收入这个职能为中心,都要以满足政府财政支出需要为前提条件,脱离这个前提条件去发挥税收的其他职能得不偿失。

  其二,直接税占比高与间接税占高有各自的优缺点。直接税占比高有利于充分发挥直接税的优点。直接税的优点是税收收入再分配作用较强,累进性较强,具有一定的收入弹性;对经济周期具有逆向调节作用;名义税负承担者与实际税负承担者为同一个人,税负难以转嫁,政府确定税负结构比较明确和容易等。但直接税也不是完美无缺,其缺点也是明显的,如对税收管理的水平要求较高,税收征管难度较大,税收管理成本较高,纳税人纳税观念强等。如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十分复杂,不仅纳税人难以完全理解,税务官员也不见得能完全吃透税法实质,这也是美国税务中介机构兴盛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成本高,美国一些学者提出单一税的概念,其目的是简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但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采用,美国至今并未采用。新供给主义认为,间接税的实质是属于产权交易税类,在商品的买卖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它从商品的交易中“抽税”,因而其最大的优点是能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性,不管商品的销售者是否盈利都必须缴纳。间接税的第二个优点是税收征收比较隐蔽,纳税人税收痛苦感觉相对较轻。间接税的第三个优点是征税比较便利,征税成本较低。当然,间接税也有弱点,如具有累退性;税负易转嫁,增加了政府制定税制的难度等。由于直接税与间接税各自都有优缺点,这就决定了这两种税制结构模式的优缺点。所以,不能简单认为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就是不可取的。

  其三,实践经验表明,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同样会导致财税失败。长期以来,一直受人们推崇的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模式在次贷危机面前表现得孱弱无力。美国是以直接税为主税制结构的典型代表,这种税制结构不仅在次贷危机面前表现出一种反经济周期能力差的尴尬窘境,而且在之后几年,也未使美国财政尽快走出困境,结果美国财政赤字高居不下,美国国债居然还被国际知名评价机构降了级。当然,美国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低迷、增长无力,但美国的税制体系也难逃其咎,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未适时表现出强劲的反周期能力,在组织税收收入方面缺乏稳定性也是导致美国发生财税失败的重要原因。欧洲国家发生的政府债务危机也凸显了以直接税为主税制结构的局限性。

  其四,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模式符合中国的国情,特别是符合中国现阶段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中国商品交易中的现金交易难以控管,中国居民财产状况、个人收入状况难以全面掌握,建立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模式不靠谱。中国建立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还需要相当漫长的过程。西方国家建立起以现代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也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西方国家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主要依靠传统的直接税筹集税收收入,如土地税,到资本主义初期,以关税以及其他产权交易税为主的间接税成为税制结构的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历相当一段时期后,西方大多数国家才建立了以现代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起初,这种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以及公司所得税,随着人们对社会保障的巨大需求,社会保障税收入后来超过公司所得税。此外,西方国家中欧洲一些国家实行以间接税和直接税双主体税制结构,其原因是增值税的引入。目前,从平均水平看,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国家中间接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0%左右,这个比例也不低。

  其五,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模式设计得当,同样能使其获得直接税为主税制结构模式的优点。如继续对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降低增值税适用税率;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税税率;完善对企业及个人进口奢侈品征税制度;等等。这样可以提高间接税为主税制结构的累进性。当然,中国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可以是适当降低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作者系经济学教授、西方经济学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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