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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燃油附加费跳过观察期是程序败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7日 07:26  检察日报

  李曙明

  3月21日晚,深圳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委下发通知,自次日零时起,深圳市境内运营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元。4元的燃油附加费,让深圳成为目前全国出租车行业收取燃油附加费最高的城市(3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提高燃油附加费,深圳“有法可依”:2009年8月该市召开的出租车费听证会,成果之一即是确立了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也就是油价变化时,燃油附加费随之调整。不过,关于联动,听证会确立的另一项规则是:启动它,应设至少两个月的观察期。设观察期干什么?看在这两个月时间内,油价会不会有变化,之后根据观察结果再作决策,免得燃油附加费刚涨上去油价又跌,附加费还要再降回来。就避免价格频繁调整而言,观察期是必要的。 

  一开始,有关部门似乎没想跳过观察期。中青报的报道说,就在3月21日,深圳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还向媒体证实,已向市发改委申请进入观察期,两个月的观察期内若油价无下调,到5月20日时,深圳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将涨至4元。然而,言犹在耳,观察期却在当晚被取消。 

  跳过观察期提价,让有关部门饱受诟病。和过了观察期再提高燃油附加费相比,提前提价,在深圳打车的乘客要多付一些钱。但比多拿钱更让百姓不安的,是有关部门执行政策的随意。当年的听证会,是两部门组织召开的,规则也是他们主导确立的,而今却公然违反,有点“自打耳光”的意思。 

  关于为什么跳过观察期,两部门的解释是:“目前国际油价呈现相对稳定的上升趋势,短期大幅度上下波动的情形出现的可能性很小。”说实话,我也不相信两个月内油价会下来。但是,既然规则确立了观察期,有关部门据以制定政策的依据,就只能是两个月之后油价“没下来”的事实,而不能是“下不来”的判断。 

  提前启动联动机制,或有利于保持出租车市场的平稳运营,缓解出租车营运压力。对此,我并不否认。但这能成为跳过观察期的根据吗?如果可以因为动机良好而漠视规则,那么,任何规则,都可以有人找到不执行的借口。“油价的波动可能性很小”,有关部门的判断,可能会应验。然而,如果我们因为它这次判断对了而认可它根据判断变更规则是正当的,那么,我们就必须做好承受它将来判断错了的代价。 

  一个社会有序运转,两个条件必不可少:制定合理的规则;不折不扣地执行规则。无论制定还是执行规则,政府部门都起着主导作用。它们跳过规则用不正当的程序提高燃油附加费,在其他群体中造成的负面示范效应,令人极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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