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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实施结构性减税具备现实可行性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 12:01  中国网

  中国网3月2日讯(“焦点中国”报道) 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10万亿,其中税收收入接近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在经济增长放缓、企业负担加重以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税制改革何去何从,为此我们就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以及结构性减税的具体措施等热点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在个税改革方面,贾康认为不应只停留在起征点调整上,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并从应实行有差别的个税起征点制度等五各方面提出改革建议;结构性减税方面,贾康认为,目前财政实力大幅上升,结构性减税具备了现实的可行性,2012年以及以后可以考虑在进口环节有选择性地降低关税等六方面做出努力。

  “个税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问:2011年个人所得税6054亿元,比上年增加1217亿元,增长25.2%,而199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只有73亿元,去年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你之前也提过,个税有优化的必要,如何优化?

  贾康:与国际经验相比较,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以下方面还存在缺点和不足:其一,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进而导致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其二、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是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趋势,而我国目前工薪所得9档税率以及45%的最高边际税率显然不符合此趋势,税率设计档次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增大征管难度,效果不佳。

  我们觉得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再仅仅停留在宽免额(起征点)调整上,而应在综合改革上迈出实质性步伐。仅仅调整起征点对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目的意义不大,且有可能出现逆调节 。具体改革建议包括五方面:

  首先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着手。纳税人包括中国居民或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国人,征税范围包括中国居民境内外货币和非货币收入以及外国人在境内取得的货币和非货币性收入,其中由于农民收入低、农业收入的成本不易核算、农民数量众多且农业收入多以现金形式获取,不易监管,所以农业生产收入应免税。

  其次,除资本利得外,所有应税收入纳入综合范围,统一计征,以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再次,实行有差别的宽免额制度,即在基本宽免额基础上,按照个人具体支出情况,实行常规化调整,目前可纳入动态的常规调整的因素包括:个人家庭瞻养情况、大病医疗支出、消费信贷利息支出。

  第四,税率方面,综合所得部分适用5档超额累进税率,该税率结构比较简单且最高边际税率降低10个点,既简化征管,又有利于保证税率的有效性。同时,低收入者纳税但税负很轻,满足既培养纳税人纳税意识又不对其构成较重负担的要求;中等收入者税负较轻,不伤及中等收入者的工作与消费积极性,有利于对中等收入阶层的培养和促进中产阶级的形成;高收入者名义税负比照原工薪所得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总体上也是降低的,但考虑到实际生活中,高收入阶层的薪酬外收入所占其总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中、低收入阶层,而原来这些收入基本得不到“超额累进”的调节,且很容易偷逃税收,在新个人所得税的“综合”部分覆盖下,这些收入将一并纳入较高边际税率的征收范围,实际的结果,必定是这些人的实际税负上升。

  最后,在税收的征管上,以年为时间纳税单位,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等各项所得,实行源泉扣缴,其它所得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次年第一季度结束前,所有纳税人自行申报,根据已缴纳和应缴纳情况,补税或退税。

  “实施结构性减税具备现实可行性”

  问: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谢旭人部长提出2012年要做好八项财政工作,其中一项是结构性减税,这包括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你认为在现行的税制下结构性减税有哪些具体措施?

  贾康:减税确需统筹兼顾、考虑财政承受力。目前,财政实力随综合国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上升而显著上升,因此我国在今后一个时期在作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的前提下重点实施结构性减税,具备现实可行性。对于2012年及今后几年结构性减税可考虑以下六点:

  第一、在进口环节适当地、有选择性地降低关税。今年财政部门已布置600多项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下调,有利于降低相关企业和消费者负担,应落地做细。

  第二、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已于去年秋天明确宣布,需在各地尽快形成实施细则,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第三、上海今年1月1日先行先试的增值税扩围改革是一个重要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可消除三产、建安、交通企业的重复征税因素鼓励专业化细分和升级换代,进而改进服务提振消费、转变方式惠及民生,应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积极扩大覆盖面,直至最终对统一市场全覆盖。

  第四、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等,应积极适当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相关融资支持的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

  第五、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的同时,清理、整顿相关的物流收费和降低其它实际负担,以利改进基本民生。

  第六、在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中,应创造条件结合“综合收入”和“家计扣除”等机制,针对培育中等收入阶层这一重要方针,体现更有力的结构性减税安排。

  当然,结构性减税并不代表我国税收改革任务的全部,资源税、房产税等方面的改革,很有必要得到统筹的规划设计,与诸种结构性减税措施良性结合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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