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华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14日表示,吴英案作为发生在资金流通领域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比较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处理好本案。
此前的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按照常规,死刑复核基本上是例行程序,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很难改变既成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这次罕见的“表态”,对引首待戮的吴英而言,谁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一个涉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的“集资诈骗”被告人,竟然在中国引发了一场历史性的大辩论,且社会舆论与法律裁定如此背离,确实耐人寻味,其意义远远超出了事件甚至法律条文本身。有识之士指出,在民间融资难、民间高利贷畸形发展,以及经济案件废死刑呼声渐起的背景下,吴英案受到广泛关注是理所当然的。
应该说,不是吴英按照现有法律罪不至死,而是此时的她被时代赋予了新的象征意义,从而强烈地“符号化”了。死或者不死,与案件本身无关,而与人们所坚持的诉求密切相连。以这种血祭的方式来进行利益博弈和生死辩论,也许比较残忍,但极端化方式的背后,是民众面对双轨金融的无奈及对金融体制改革的渴求。
岁末年初,有银行业高管坦言利润太高、高得不好意思公布,声犹在耳,刺激的是民众敏感的神经。众所周知,当前银行高收益率虽有部分来自于其服务,但更依仗于垄断收益,而这种垄断租金对实体经济的侵蚀甚至蚕食,是异常强势的。我国中小企业长期面临资金饥渴,在强烈的资金需求驱动之下,蓬勃但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的兴起,几乎是一种必然。混水摸鱼的吴英们的诞生,亦是一种必然。事实上,像吴英这样建立在传统的熟人社会基础上的民间借贷,在内地尤其是江浙一带相当普遍。
经济学家张维迎表示,吴英案意味着中国公民没有融资的自由。茅于轼认为,吴英案反映了被排除在主流金融秩序以外的民间创业者的无奈。一直沉默的官方媒体新华社6日连发两篇文章深度剖析吴英案,呼吁为制度改良留条生路。面对汹涌而来的民意,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终于有所“表示”……种种迹象表明,吴英案的争论已远超个案的范畴,正向中国正试图突破但困难重重的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集中,并放大了其轰动效应。
如果有罪之身的吴英,能以其活命之争论,催生中国金融体制的革新,从而使中国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迈出最坚实的一步,多少是对社会的一大贡献。 ■吴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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