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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纲
连日来,本报等多家媒体连续报道了古驰在深圳的旗舰店前员工遭遇非人性化管理事件。深圳市总工会表示,不论员工是否入会,都是工会维权的对象,将尽力做好维权工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四个方面着手调查,包括所涉及的劳务派遣公司问题、门店出租方问题、对古驰公司规章制度的核查,以及对员工作息加班时间的调查。古驰中国公司负责人称,目前他们已经对内部管理问题进行了整改。
从最初的迟疑,到现在各方主动介入,古驰事件在各方关注下正朝着法律规定的轨迹前行。整改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我们期待,古驰的整改能成为一面镜子,为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劳动关系的规范化提供借鉴。
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在华公司的劳动纠纷不时发生,其中一些企业是国际知名企业。按理说,这些企业应该是管理规范、社会责任凸显的企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一些跨国知名企业不仅没有使中国的劳动者利益与其品牌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反而常常成为违反中国法律、侵害中国劳动者利益的典型。我们不时听到一些国外企业质疑中国对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不符合国际惯例,难道古驰等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行为符合国际惯例吗?一些跨国公司常常声称他们的管理如何人性,然而在华企业动辄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让我们看到的不是先进的管理理念,而是“血汗工厂”的身影。
有人说,古驰事件如果发生在二三十年前的中国,可能并不太奇怪。二三十年过去了,中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市场经济制度一步步成熟起来,企业管理水平也在稳步提高。然而,不幸的是,一些在华跨国企业的管理理念并没有与时俱进,有的仍然将中国的劳动者当成廉价劳动力,而没有把它们当成平等的利益共同体。有的企业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不断试探中国法律的底线,想方设法规避中国法律,逃避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的“血汗工厂”的内幕被媒体曝光了,在舆论的压力下,企业做出一些整改,推一步,走一步。没有外在压力时,则是能不改就不改。
因此,我们希望,古驰的这次整改不能走过场,不能只是表面合规。我们期待古驰的整改能成为一面镜子,意思是说,古驰应该用这面镜子,照出自己的不足,今后不断改进劳动关系的管理;其他跨国公司应该用这面镜子,对照一下自己的管理,看看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法律、侵害中国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相关监管部门应该用这面镜子,照照平时管理上是否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是否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立法者也应该用这面镜子,查查哪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加快完善的步伐。而且,这面镜子不能挂在墙上当装饰品,而要真正起到“正衣冠”的作用,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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