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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建光
据《南方日报》新华社报道国际知名奢侈品牌GUCCI深圳旗舰店涉嫌“加班黑幕”及“虐待员工”,不少员工指责GUCCI管理做法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GUCCI方面11日晚间发表声明称:已撤换有关管理人员及店铺主管。深圳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GUCCI的深圳品牌店建立了一套复杂的劳动用工制度,且并未以GUCCI的名义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即使费时费力地查明其用工违法,处罚执行难度也很大。(10月13日《京华时报》)
本来对劳动部门的“深入调查”充满信心,没想到,结果却是“难处罚”,劳动者的信心一下变为寒心,这不是公开推卸责任,纵容虐待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吗?
既然是“复杂的劳动用工制度”,也是劳动用工,是劳动用工,执法部门有权力监督,有责任保护劳动者权益;即使没“以GUCCI的名义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但也是具体的劳动现实,难道就不能监督,不能保障劳动者权益?“费时费力”怎么了?这难道不是你的责任?不费时不费力,我们老百姓自己就办了。“处罚执行难度也很大”就不处罚吗?难度越大,越应该执行,因为这是检验你执法水平的试金石,否则,其他用工的单位就会用这个“难度”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法制科科长马铎说,所有的调查就变成了异地调查。这样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调查取证会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难。即使最终认定GUCCI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而进行惩处,也将形成异地处罚,执行难度也会加大。异地调查,异地处罚,更要突破难点,搞调查,搞处罚,难道全国不是统一的劳动法吗?越是这样钻国家法律漏洞,搞跨地违法的用工行为,我们也越严厉处罚,加倍处罚,如果你跨地违法,我就给你来一个跨地处罚,看他们还敢不敢搞这种狡猾策略。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深圳GUCCI店铺大部分员工签订的合同期限至少两年,很难用临时性、辅助性来形容,这是明显的违反劳动合同法,深圳的执法者难道不明白吗?
我认为,对于GUCCI虐待员工事件,贵在有处罚的决心,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信心,有执行国家劳动法律的热心,有了这三心,困难再大,阻力再强,时间再多,过程再麻烦,GUCCI虐待员工事件虐待员工事件也会得到应有的处罚,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其实,“执行难度大”是劳动执法部门懒惰执法,被动执法的惯用伎俩,我们的劳动者权益就是在这种“执行难度大”中越来越难得到保护的,一些用工单位就是在这种“执行难度大”中更加肆无忌惮的。
请深圳劳动部门给公众一信心,不要给公众泼“难度大”的冷水,不要为将来的不了了之奠定基础,员工被虐待,劳动部门无论做多少工作,都应该亮剑,这是你的责任,否则,劳动者的权益就会越来越被粗暴侵犯。
请深圳劳动部门公开承诺,坚决处罚GUCCI虐待劳动者事件,给公众一个信心,给虐待劳动者的单位一个警诫,为保护劳动者权益锻造一个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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