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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工孟:风投回购条款是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3日 01:02  第一财经日报

  匡志勇

  6月11日,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陈工孟在2011(第十三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称,股权投资机构让被投企业签署强制回购条款是“霸王协议”。

  陈工孟称,尽管从资金面、投资现状看,风头业看起来很热,但是从整体上看,国内缺乏真正的风险投资团队和风险投资人才。在他看来,单纯以市盈率标准来作为风投项目估值高低的标准就是行业不成熟的表现之一。真正的风险投资,投资中期和早期项目,被投企业利润并不大,对于那些资质优良、前景明朗的项目,即使给予100倍市盈率也不能算高。同样,对于那些成熟期企业、已经处于巅峰状态的企业,即使给予10倍市盈率也太高了。“真正的风投绝对不以市盈率来衡量项目价值。”陈工孟称。

  陈工孟还对目前PE投资业普遍出现的“回购条款”的现象感到不满。所谓“回购条款”,即如果被投资企业发展不理想,风投机构要求企业高管或者企业以较高固定利率回购所持股份的条款。陈工孟称,风投机构的真正价值在于服务能力和投资能力,关键是能否对被投企业价值有合适的判断,有没有能力帮助企业做得更好。那种幻想一劳永逸的“回购条款”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对风险投资业的“亵渎”。

  道富资本副总裁莫学斌也对“回购条款”持反对意见。莫学斌在微博中谈到,“回购条款”有时候起到变相抬高入股价格的作用。个别投资人以为有“回购条款”托底,可以不计成本地报价。在实际操作中,“回购条款”的实施会面临着多重障碍:其一,回购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其二,回购方或者担保第三方是否有足够现金流来实施回购。莫学斌甚至声称曾经发现有投资机构直到动用黑社会力量才迫使对方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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