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获悉,骗免368万余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15日22时左右投案自首。时军锋交代了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等和案件有关的重要情况。(1月15日《新华网》)
时军锋投案自首后不但交代其哥哥是顶替其入狱,供出了重大行贿的线索,而且表示,之所以让哥哥顶罪,是因为有人承诺其哥哥很快就会被放出来。看来,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远超乎人们的想象,水要深得多。
除了关注骗免368万元通行费案件的进展情况外,笔者作为一个经济和财经的评论人,更加关注天价过路费引发的一些经济学思考。
从368万元的天价过路费看,虽然中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7.3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是,高速公路的高收费、天价罚款以及高油价,已经使得交通运输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瓶颈。一方面是金融危机阶段的4万亿投资和大量贷款投入到高速公路和高铁中,另一方面是出现的高收费、高罚款、高油价等正在剥夺终端产业的利润,恶化分配关系,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瓶颈。
经济发展中如果产业链上哪个环节的利润收益不公或者悬殊过大,特别是终端即直接销售给市场的环节利润过低而中介或者说基础产业利润过高,那么,对整个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将是致命打击。目前,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交通运输就是如此。现在从事运输业者陷入了“困境”,如果按照规定缴纳过路费,那么,汽车货运不但不挣钱还要赔钱,比如:河南偷逃天价过路费案件,如正常缴费是90万元,而其利润才有20万元,赔本70万元。如果有利润就要超载,而超载又面临高额罚款,根据规定,罚款高达278万元,那么,从事运输业的河南农民就要赔本348万元。
运输业主的主要成本负担在两个环节:一是高油价,高油价中的运输成本支付给了垄断企业;二是公路的各种缴费和罚款,支付给了行政性的国有公路管理公司。也就是说,很大一部分利润被高油价的垄断企业和高收费的国有管理部门拿走。这样,也就形成以下的局面——初级产品生产者产品价格低、收益低;运输业主不赚钱;产品到了市场价格高,百姓承受着畸高产品价格。比如:农民菜田里蔬菜并不贵,而到了市场却高达几元钱一市斤,就是这样还没有运输业主愿意去运输。问题就出在运输高油价、公路高收费导致的运输成本畸高上。高油价、高收费、高罚款都是政府行政手段所为,与市场化根本不沾边。说到底,这是行政手段和垄断侵蚀整个国民经济和大众利益。
笔者10年前就曾经询问过一位运煤超载的司机,为何要超载?他说,过路费、各种其他收费以及各类重复罚款多如牛毛,如果不超载,拉一趟赔一趟,只能靠超载才能赚一点。十年过去了,这种情况不但没有改观而且越来越严重。
因此,交通中出现的高收费、高罚款、高油价正在剥夺终端产业的利润,正在恶化分配关系,正在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瓶颈,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也希望更多经济人士参与到进一步的讨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