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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2月27日下午消息瑞士银行中国区主席兼总裁李一在今日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表示,要适度并适时地推进混业经营,这是对中国市场的促进,同时也是对于监管机构的一种推动。
李一说:“中国的市场发展到今天,各大金融机构也是从事不同的东西,不同的业务,也和不同的机构在打交道,刚才讲到的(混业经营)要适度的我同意,但是我还要加一点,就是实时的”。
李一认为金融的混业或者分业,应该从这样几个角度来考虑。一是主体的要求,比如说市场的要求,当客户群,当机构客户与个人客户到了一定程度以后有这个需求的时候,这个是一个前提条件。
另一个就是机构本身的需求,当一个金融机构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为了扩大它的产品,为了扩大金融机构自身的利润来源源,同时也是为了有效的规避风险。使用很多混业的行为是金融机构自身的要求。
还有一个就是政府的需求。政府的需求有国体的因素,有现行的法律因素,同时还有一个监管机构在那个阶段的监管需求,总而言之,是从政府方面的需求。这几个需求形成了这样的主体需求行为,还有一个是阶段需求。
李一还特别提到了国际上业已存在的几大混业经营模式,如瑞士、德国是全能银行型;英国的模式是以一个主业为主,其他为辅;美国模式则是有一个金融控股公司在上市,用股权的行为让底下的几个平行公司在做,并不参与经营;日本的金融大企业则同通过设立子公司来实现。(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