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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0~14日,来自180多个国家的2000多名代表齐聚德国波恩,展开非正式磋商,这是2009年气候公约系列谈判的第三次会议。随着哥本哈根会议日趋临近,对谈判前景忧虑的悲观气氛也在逐步加重。
200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波恩会议,根据《巴厘行动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各国提案推出了谈判案文。如果说2009年6月的波恩会议是在“做加法”,构建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尽可能融合各方的不同观点和建议,那么本次会议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做减法”,为长达200多页的谈判案文“瘦身”,对超过2000处存在争议或不同意见的地方,通过协商谈判,逐渐减少分歧,达成共识。然而,从会议成果看,谈判进展依然缓慢,哥本哈根能否达成一个公平而强有力国际气候协定的前景令人担心。气候公约执行秘书德博埃尔警告说,下次会议必须要加快步伐,不应在程序性问题和技术细节上浪费时间,否则哥本哈根会议将会无果而终。实际上,在哥本哈根会议正式谈判之前,类似的磋商还有两次,2009年9月下旬的曼谷会议和2009年11月的巴塞罗那会议,谈判时间总共只有15天,时间是十分紧迫的。
当前,谈判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主要障碍是美国气候政策的不确定性。美国首席谈判代表Jonathan Pershing明确表示,为了避免重蹈《京都议定书》的覆辙,美国只能基于国内立法才能在国际谈判中做出减排承诺。2009年6月底,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19对212票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美国国内气候变化立法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奥巴马政府也支持建立国内排放限额体系。然而,上述法案要成为正式法律,还需要经过复杂而漫长的立法程序,美国国会参议院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通过该《法案》的可能性不大。
即使美国能及时通过该《法案》,也不能完全打破当前的谈判僵局。因为当前谈判的焦点问题是中期减排目标,而该《法案》在提出雄心勃勃的长期减排目标的同时,对于中期目标却非常谨慎。美国的长期目标是到2050年,覆盖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85%的大型排放源的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83%,大致相当于1990年排放水平的 80%,但2020年只承诺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17%,大致相当于1990年排放水平的4%。该目标不仅远低于欧盟单边承诺的20%,也低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建议的25%~40%的下限,更低于发展中国家普遍要求的至少减排40%的水平。美国气候谈判特使Todd Stern已经明确表示拒绝考虑减排40%的要求,因为“这是不必要也不可行的”。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提出的中期减排目标合计只能实现在1990年排放基础上减排10%~16%,与2009年7月在意大利召开的八国集团(G8)峰会期间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论坛达成的控制全球升温不超过2℃的长期目标严重背离。
不仅如此,发达国家还试图超越《巴厘行动计划》的授权对发展中国家提出额外的减排要求,例如欧盟要求发展中大国2020年在基准排放情景基础上减排15%~30%,美国要求发展中国家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减排行动,并在气候法案中包含了对来自尚未承担减排义务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条款,这些都必然会激起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印度代表认为美国是在绿色标签之下搞贸易保护主义以阻碍谈判进程,呼吁哥本哈根会议达成的国际气候协定应该明文规定,禁止任何政府对尚未承诺减排义务的国家设置贸易壁垒。贸易与气候变化挂钩使问题更为复杂化。
除此之外,资金问题也是谈判的焦点。无论减缓和适应行动,还是技术转让,都需要资金支持。然而,发达国家提出的有关资金机制的建议还没有一个能筹集超过100亿美元的资金,与发展中国家要求的每年拿出全球GDP总量的1%,即4000亿美元的规模相去甚远。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失,机会稍纵即逝,迈向哥本哈根之路注定不会平坦。除公约谈判之外,9月底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以及在匹兹堡召开的二十国(G20)领导人峰会也将围绕气候变化问题展开讨论。但愿国际社会的艰苦努力能换来哥本哈根会议的成果,至少不会无果而终。(陈迎)